记录。
接着是对陈耕耘的调查。
一,首当其冲地就是搜查陈家老宅,确认陈家老宅是否是第一案发现场的可能。
因为根据目前的初步调查来看,陈耕耘原本住的老房子,并没有进行对外出租,所以极有可能具备作案条件。
二,调查陈耕耘的财务和资产情况。
虽然谢局说了该查的查,但陈耕耘和樊天佑终究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关于这方面的调查,会由纪委介入,公安部门辅助。
一旦发现与涉案人员有关的异常经济往来,或者陈耕耘名下有其他房产等涉案线索,立刻交由专案组深入调查。
三,陈耕耘的配车。
这一条是陈严根据周奕说的方向,去交警大队查到的。
他没查到樊天佑违章记录,毕竟樊天佑没有驾照,如果无照驾驶那就直接留案底了。
但他确实查到了一条陈耕耘的违章处理记录,顺着这条记录往下查,最后发现了一辆黑色的丰田皇冠轿车。
这辆车不在陈耕耘的名下,而是宏大社会学院的公务用车,但日常的使用权却又是在陈耕耘手里的。
所以之前常规调查时陈耕耘名下没车,因为这辆车从出资、保险、维修等等,全都是宏大出钱。
这辆车就是重中之重的调查目标,因为不论是挟持陆小霜、抛尸,还是杀害肖冰,都可能和这辆车有关。
梁卫给邱志勇的要求是,哪怕把这辆车拆成零件,也要一毫米一毫米地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
四,陈耕耘的社会关系,以及他的办公室座机和手机的通话记录。
尤其重中之重的是,四月三十号那天下午三点左右的通话记录,因为这个时间点刚好是陆小霜昏迷后听到手机铃声的时间。
五,查陈耕耘的出入境记录和海关记录。
陈耕耘和刘保国因职务便利,出国十分频繁,而迷晕陆小霜和肖冰的那个药物是国内没有的进口药,但逃不过海关的检查记录。
六,矿洞里发现的那个烟头。
那个烟头里的提取物已经送检DNA,还在等待结果。
但当时送检时是没有明确配对目标的,因此就算DNA检测出来了也不知道是谁的。
但现在谢局发话了,省厅下达指示了,所以就要立刻提取陈耕耘的DNA检测样本,送检。
如果这个烟头是陈耕耘的,他就得好好解释了。
梁卫说完之后,周奕提出了两条补充意见。
第一,在陈耕耘的社会关系调查上,需要重点查一下他是否曾经和煤矿相关的公司或个人有密切来往。
因为新北镇的这些废弃矿洞,不是人人都能有渠道了解到的,而且为了设计这样一个嫁祸计划满宏城寻找合适的抛尸地点也不合理。
所以大概率是他曾经接触过一些煤矿相关的人和事,然后想起了这个地方符合自己的要求。
第二,陈耕耘的履历上存在一些空白的地方,就是一九六三到一九六四这两年。
为什么空白,是年代久远档案丢失,还是故意在隐藏什么。
尤其樊天佑也是在六四年出生的。
周奕甚至提议,省厅DNA实验室在对樊天佑和陈耕耘的样本做检测的同时,查一下两个人的血缘关系。
他怀疑,陈耕耘空白的那两年,搞不好和樊天佑有某些关系。
这话一出,大多数人都很惊讶,除了梁卫和吴永成。
其实周奕对这个怀疑是有些犹豫的,如果说樊天佑是陈耕耘的私生子、风流债,那后面樊天佑考到宏大,又跟陈耕耘的女儿陈霖谈恋爱,然后阴差阳错发现相爱的人其实是姐弟,那这事情未免也太狗血了。
但现实有时候就是很狗血,所以还是查一下来得保险。
梁卫采纳了周奕的这两个提议,直接加入了调查内容里。
然后是关于刘保国。
由于刘保国的不在场证明已经核实过,非常清晰,所以直接参与作案的可能性就排除了。
他的主要问题有两点,第一,就是那通电话。
副校长办公室可不是路边小店的公用电话,掏五毛钱谁都能打。
要么这电话就是你的,要么是和你关系匪浅的人在你这里打的,比如陈耕耘。
总之现在这件事不是你发个火就能遮掩过去的,你想投诉都没地方投诉了,如果你不回头那就跟你耗着,一审几个小时,反反复复就问你同一个问题,看你怎么办。
第二,当年董露的事情,他到底了解多少,又参与多少。
当年研究生院的工作是他兼管的,他不可能对这件事情的内幕毫不知情。
至于如果因此拔出萝卜带出泥,问出点别的什么经济问题,那就是纪委的工作了,跟他们无关。
除了这三名可疑目标之外,最后还有一些调查内。
一,董露当年的“自焚”案,正式立案并与宏大案并案调查。
包括寻找当年研究生宿舍的管理人员,接触过此事的学校保卫科工作人员、404寝室的另一名学生,董露的研究生同学等可能知情人。
至于这件事查清楚之后的后续追责,那就是后话了。
现在就是要查个水落石出!
二,拿着樊天佑、陈耕耘和刘保国三人的照片,把之前查过的可以买油的渠道,尤其是之前那个农贸市场,让目击者辨认。
单一目击者可能无法形成有效证据,但是多名目击者就可以形成有效证据链了。
这点同样适用于二十九号宏大校内和校外戴帽子的目击者。
以及四月十三号开始出现的印有徐柳传呼机号码的招嫖传单。
三,寻找第一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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