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
于莎莎站在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已经凉透的咖啡,目光落在窗外钢筋水泥的丛林里,静静发呆。
个人终端上,军网刚刚推送了一条关注消息:
【长城全军大比武·赛前预热·圣血天使巡游小队定妆照发布】
她的手指顿了一下。
然后,点了进去。
屏幕亮起,五张脸同时出现。
于莎莎的目光像被磁铁吸住一样,瞬间锁定了正中间的那个人。
谭行。
照片里,少年站在长城之巅,血浮屠抗在箭头,嘴角微微上扬。
身后是万里边关的苍茫云海,脚下是千年雄关的铁血城墙。
他比记忆中瘦了。
颧骨的线条更加锐利,眼窝更深,但那双眼睛里透出的光......
更亮了。
锋利如刀,灼热如火。
可那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劲儿……
一点都没变。
还是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欠揍模样。
于莎莎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久到杯中的咖啡彻底凉透,久到窗外的天色从灰白褪成暮色金黄。
然后,她忽然笑了。
轻轻摇了摇头,声音低得像叹息:
“还是那么……欠揍。”
那两个字从唇间挤出来,裹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是....想念还有...笃定。
笃定那个少年,一定会站在所有人面前。
笃定那个少年,一定会让所有人记住他的名字。
她放下咖啡杯,转身走回办公桌前,在终端上飞快地敲下了几行字:
“技术部:破障系统试做型第一批五万套,三天内完成最终检测,直接发往镇妖关。”
“后勤部:安排三艘运输飞船,全程最高安保级别,务必完好无损地送到。”
“公关部:给我订一张去镇妖关的票。”
最后一行字刚打完,她停了一下。
手指悬在发送键上方,停顿了片刻。
然后,她又加了一行字......
“私人物品准备清单:相机一台,备用电池若干,存储卡两张。”
她盯着那行字看了片刻,她嘴角微微勾起一个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弧度。
发送。
然后,她靠回椅背,目光再次转向窗外。
片刻后,然后缓缓收回视线,落在桌角那张旧照片上。
照片里,一个扎着马尾的少女笑得眼睛弯成月牙,旁边站着一个少年.....面无表情,甚至有些不耐烦,但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像是不肯承认的温柔。
那是她的大哥。
于锋。
一个本该成为狂戟世家下一代擎天玉柱的名字。
十五岁,北疆紫荆高中,武道课全年级第一。
同期接手家族部分产业,三个月内扭亏为盈,把一群老资历的经理人看得目瞪口呆。
十六岁,单枪匹马谈判拿下三座矿脉的独家开采权。
对方是天启老牌财阀,吃人不吐骨头的狠角色,被他一个人堵在会议室里,整整九个小时,硬生生逼着签了字。
十七岁,武道突破先天境。
同时将家族企业年营收提升百分之四十,一举奠定玄武重工在北原道的巨头地位。
赏罚分明,信任下属,为人堂皇大气,从不搞那些阴私手段。
所有人都说:于家后继有人。
于锋,是天生的继承人。
可于莎莎知道......
大哥不开心。
她见过太多次了。
深夜,练功房里,大哥那两把玄铁双戟舞得虎虎生风,每一击都把空气撕裂,劲风呼啸,气浪翻滚,像要把天地劈开。
可当戟停下来......
他站在原地,汗水顺着下颌滴落,胸口剧烈起伏,眼神却穿过窗玻璃,望向万家灯火。
那眼神,是空的。
像一头被困在黄金笼子里的猛兽。
顶级资源,光鲜身份,令人艳羡的前程。
可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他想要的......
永远是那座铁血雄关。
是那个永远与异族厮杀在一线的血腥战场。
是刀头舔血、朝不保夕、但每一秒都活得酣畅淋漓的日子。
而不是在这座钢筋水泥的牢笼里,当一个体面的、被所有人期待的继承人。
于莎莎有时候看着大哥练戟,总觉得他像一头深陷泥潭的恶蛟。
空有一身翻江倒海的本事,却被锁在浅滩上,连挣扎都是奢侈。
直到那年百校联考。
大哥认识了谭行。
于莎莎永远记得大哥第一次提起谭行时的样子。
那天他回来,脸上的表情很奇怪......像被人揍了一拳,又像捡到了宝。
“疯狗。”
大哥说:
“那就是一只疯狗!满嘴喷粪的疯狗!”
当时她以为大哥是因为自己被谭行淘汰而生气,还安慰了几句。
但后来她发现,大哥开始频繁地提起那个名字。
“谭行今天又干了件蠢事……”
“谭行那疯狗,真他妈不要命,敢一个人去荒野……草,他是真敢啊。”
“谭行……”
嘴上全是嫌弃,眼里的光却遮都遮不住。
那种光,于莎莎太熟悉了。
那是看见同类时的光。
嘴上骂得越狠,眼里就越亮。
直到那一天......
谭行去了长城。
消息传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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