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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明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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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文华议良策(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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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当远低于采石修路。”
    “只是推广之初,朝廷需投入一笔启动银两,用于建窑、培训工匠、试点修筑。臣建议,可从太仆寺马价银中暂借部分,待成效显现、各地纷纷效仿,朝廷便可逐步收回成本。”
    他翻开随身携带的账册,继续道:“据臣初步估算,若先在山东青州试点,建窑十座,培训工匠百人,需银约三千两。”
    “若试点成功,推广至全国,总投入约需五万两。这笔银两看似不小,但比起每年修路补墙、粮米霉变的损耗,其实划算得多。长远来看,反而能为朝廷节省大量开支。”
    弘治帝频频点头,心中愈发欢喜。这几位尚书各司其职、各抒己见,将推广之事考虑得周详细致,比他预想的还要周全。
    吏部尚书耿裕出列奏道:“陛下,许哲、陈廷安二人,首创良法、据实举荐,功不可没。”
    “臣以为,待勘验属实,当破格擢升,以励天下官吏。许哲可升任知府,主持新法推广;陈廷安可升任布政使司参议,统筹协调。如此方能彰显朝廷重视实干之才的决心。”
    弘治帝微微颔首,神色温和却透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耿卿所言有理,朕心中已有考量。许哲之功,朝廷自不会埋没,只是如今新粮推广乃是当务之急,粮种繁育、栽种要则编撰、各地试种安排,件件都离不开他。”
    “朕意已决,暂不升其官职,令其继续留任日照,专心致志推广粮种,待成效大显,再行封赏不迟。总之,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是朕一贯的原则,断不会让实干之臣寒心。”
    刑部尚书彭韶出列道:“陛下,新法推广之时,恐有奸吏借机敛财、扰民害民。”
    “臣建议,待勘验属实后,由刑部拟定相关律条,明确水泥炼制、销售、使用的规范,严禁私设关卡、乱收费用的行为。若有官吏借机盘剥百姓,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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