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代蓁娇娇弱弱的倚在楚夕身上,便忍不住调笑道:“行啊你这丫头,才几天不见居然就讨到了个小媳妇。”
楚夕哈哈笑着,也不解释,驾着车继续走,代蓁立时闹了个大红脸,想好怎么反驳时车早已开出好远了。
山庄里随处可见人,虽被误会了,但代蓁并不想放弃楚夕这个肉枕头,干脆把头靠在她身上,仔细观察着山庄里的人,而楚夕眯着眼,为着看守的误会,一时笑的合不拢嘴。
“这谁呀?”厨房里的大厨边验货边指着代蓁问楚夕。
“我媳妇。”楚夕说的顺嘴。
“这谁呀?”账房边算账边指着代蓁问楚夕。
“我媳妇。”楚夕险些自己都当真了,直到代蓁掐住她腰间软肉,在人少的地方恶狠狠的回应:“谁是你媳妇?”
“这不是为了唬弄她们吗?你以为我愿意这样说啊,她们前几日还说要给我说媳妇呢,你这么一捣乱,我还怎么讨媳妇啊,呜呜——”楚夕抬起手假装抹眼泪,被代蓁啐了一口:“你就装吧你。”
“小夕夕——”一个颇为肉麻的声音在两人耳旁响起,楚夕顿时变了脸色,连忙把代蓁拉到自己身后,似看到敌人般严阵以待。
“好几天不见,真是想死我了。”来人唇角含笑,媚眼如丝,在这个随处可见人的地方居然就随便披了件衣服站在两人面前,里面的薄衫根本遮不住春光,锁骨下性感的部位令代蓁险些喷了鼻血。
“我闻闻——”楚夕伸了伸脖子嗅了嗅,大约是气味太过浓烈,她伸出手扇了扇,不屑的看向来人:“你可真是淫|乱啊,人家来这里都是做大事的,就你是来夜夜笙歌的。”
“那些粗俗的家伙怎么懂得什么叫做享受呢,天大的事也比不上软玉温香在怀啊——”来人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扇子,缓慢的扇着,香气随风流入代蓁的鼻中,她突然间有些恍惚,有那么几秒种她的意识是模糊的,直到手指处传来痛感,她不解的看向楚夕。
“这家伙是采花贼,身上全是迷药和春|药,千万别中招了。”楚夕在她耳边轻声言道,热气呵的她的身子有些软,楚夕抬起头看向那人:“对不住了,我媳妇身子不舒服,告辞了。”
“唉——”那人拦住了想要逃走的楚夕:“小夕夕你怎么可以这么无情呢,一听说你来了,我可是丢下了我的小情人来会你呢,我一来你就走,还告诉了我这样一个噩耗,真让人伤心。”
她收起扇子,又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手绢,开始假惺惺的抹眼泪,楚夕抬起头,猛地朝她身后大喊:“清韵清韵,金狐狸在这里!”眼前人是金狐狸,清韵是金狐狸的小情人。
金狐狸听到她的喊叫,连忙回头,却发现根本没人,知道自己又被楚夕给耍了,便再次回头,楚夕已经拉住代蓁上了驴车,一溜烟儿的跑了,照金狐狸的身手,她自是追的上的,但堂堂的采花大盗金狐狸,怎么可能会做出追着一头驴跑的事情呢?所以她便站在原地掸了掸衣襟,掉下来一层粉末状物质,尔后,她也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难道我要狗血一把吗?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