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踏着朝霞回十三宫,却只见琼枝浑身是血,忍着眼泪从藏身的酒窖里跑出来,手里紧紧攥着象征十三宫宫主身份的玉戒指。她将玉戒指交给沈钰,却见沈钰头也不回地去了当铺。
琼枝微愣,随即反应过来。
那枚翡翠玉戒即便再价值连城,又有何用?十三宫既毁,他甚至没有足够多的铜钱为江怜买一个棺材。
他只在怜宫主身边得到过爱,在皇宫中摸爬滚打出了一身坚硬盔甲,见过比鸩毒更险恶的人心,也自以为刀枪不入,他舍弃了感情,也就没什么东西能伤到他。
尽管对他而言仍旧犹如昨日,却也不再像幼时渴望回到儿时,幻想着再见怜宫主一面。那些事儿已经过去,谁也无法挽回,现在却有一个人,拥抱着他说他来晚了,道了一声“对不起”。
这声对不起和谁说的,沈钰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个人绝不会是他。
手里的长剑却隐隐发烫起来,沈钰险些连剑都握不住。
青年干脆夺去了他手里的剑,丢在了地上,双手捧着他的指骨,细心捂在掌心里暖着,直到对方的指尖在他的手心中逐渐变热柔软起来。
沈钰不知应该说些什么,他习惯了在朝堂之上居高胜寒,在新旧党派的唇枪舌剑中应付自如。
捧高他的人在朝廷中不胜枚举,而私下里结党营私的也大有人在。沈钰知道怎么做,也知道怎么做好,他做得很好,一连踏上皇帝位。
他没有亲人和朋友,也没想过和谁有牵连羁绊。他兼济天下,视国为己任,分外清明。
这没什么不好。
沈钰轻轻抽回了手,不为所动:“夜里风凉,阁下还是早些归家为好。”
“你在这里,我就不会走。”叶轻云道。
沈钰低笑一声:“多亏阁下的福。我本不信这世上是有妖魔鬼怪的。”
“骗人。”叶轻云轻声说,目光淡淡望着眼前的少年君主,“你说的这些话,我一个字都不会信。”
沈钰这辈子最受不了被人这样看着,曾经的怜宫主也如同眼前的青年,总爱笑眼温润地瞧着他,哪怕什么也不说。
“那我问你,你要如实作答,”沈钰转身,往木榻上一坐,模样骄傲又带了点孩子气,仿佛他此时坐着的不是一把寻常的木榻,而是他的皇位。
“我的前世,可说要你来寻?”
叶轻云瞧着他那模样,深觉眼前的这少年仿佛一只顽固的猫儿,骄傲又爱耍小手段。哪怕当了皇帝,却还是个少年心性,傲气凛凛,毛肚皮下是那颗不曾随时光而改变的细腻心思。
叶轻云忽地记起,眼前的这人看着成熟,却也不过才十六岁。
寻常人的十六岁,本应是下了学堂书院,与邻家孩童嬉笑玩闹的年纪。
本应是悄悄有了心上人的年纪,却又双颊通红炽热,支支吾吾,遮掩真心。
本应如此,本应如此。沈钰不曾经历过那些所谓的本应如此,他人生中第十六个年头,是不曾停歇地周旋在新旧党派之中;是居高位于朝堂之上,登基不过一年的初始;抑或是无数个睡不安稳的日夜中不曾解开的眉头。
登基于他而言,既是出路,亦会成为枷锁。
“他只说……”叶轻云停顿了一下,忽然说不出口了。
说了什么?说了一句,“你若想来寻我,那便来吧。”
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什么都没留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