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三人落座后没多久,府门处有人走来,谢宣目及来人,暗叫糟糕,顿时低下头来,装作专心品茶的模样。贾卿言今日换了身鸦青色的窄袖锦袍,手里提着一只双脚扑腾的灰兔子。看得谢宣心道,造孽啊。
贾少爷刚换上新衣裳,干的第一件事,竟是帮他捉兔子,虽说此刻这位大少爷的脸色还算和善,但心中怕是早气得七窍生烟了。
被他不断妖魔化的贾少爷不做多言,只抓着兔子耳朵,将兔子送到谢宣手里,问道:“这是你的兔子?”
“不是。”谢宣摇头。
贾二睨魏太守一眼,看得魏太守摆手不止,他懒得听人解释,继续问道:“那是谁的?”
话音刚落,谢宣转手将兔子扔进许琅怀里,胡诌道:“是许琅的。”
这一下,众人目光都聚向许琅,要他说出个所以然来。
许琅没脸没皮,很快接受,“对,是我的。”
此时此刻,魏太守见有马屁可拍,还是一下拍两人的马屁,立即兴冲冲道:“皇上在危难时也没舍弃过这只兔子,臣当时还奇怪这只兔子的稀罕之处何在,今日总算得知,竟是丞相赠予皇上的兔子。皇上与丞相的情谊,叫臣落泪啊!”
眼看着贾卿言的脸色愈来愈黑,谢宣低头感慨,小声道:“煜朝不幸啊!”
好死不死,魏太守竟捕捉到这微不足道的声音,连忙道:“皇上方才可是说话了?”
“魏太守听错了,朕没说话。”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实在脱不开身,那便跑为上计, “贾公子既然已经见到朕了,那也没有其他事了。朕心情不好,先回去歇息了。”
刚走出几步,他便又想起什么来,只得硬着头皮再迅速走回来,在众目睽睽下,抱走许琅腿上的兔子,将折扇扔回许琅膝上,一言不发又向原路走去。算上仆从,数十道目光在身后紧盯着他,想到这儿,谢宣浑身不自在,脚步越来越快,几乎逃跑似的离开了正堂。
将要离开正堂时,只听魏太守于身后困惑道:“这只兔子……不是说是丞相的吗?”
鸡飞狗跳的日子一直到秋季,有人要来了。
这个人,谢宣想见又不想见,往往却不得不见。此刻也是如此。
夏去秋来,冷雨不断。
永丰县有座植满竹林的矮山,临江而起,早年间县内贫苦,为求与邻郡贸易往来,于矮山上自建了一条用以货物输送的山道。
晨光熹微,江边野草长久笼罩在雾气下。直至多日的连绵阴雨歇停下,旭日东升,那雾气凝成水滴,坠在枯黄竹叶上。
泥泞道路之上,第一批军马自北疾驰,从秋色中走来,铁蹄下,落叶顷刻碎成粉泥。他们之中,大半安顿于此山中扎营,小半则向永丰县的官道行去,不知归处。
这批军马名为定北军,在短短的春夏两季,接连攻破围绕玄江郡的数座小郡,在民间已享有盛名。当众人皆以为定北军下一步要直指玄江,再逼国都时,那位传闻阴晴不定的定北王,忽然变了行踪,带着一批兵马掉头离去。
传闻本就扑朔迷离,市井传言便传得更为离谱。
酒桌上,三人对坐而谈,皆是书生打扮。听闻新丞相上任后推行地方学府,这几人应是县学里的学生。
“听说了吗?那位定北王,来的真是永丰县!”
一人见他欢喜,纳闷不已,他顾念家中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只有苦恼,挠了挠后脑勺,苦着脸道:“那我们可不就遭殃了。”
起话那人拾了双筷子,敲在他头顶,“你个榆木脑袋,定北王连续征伐,为的是最高的那个位子,自古帝王将相,要成大事,哪一位不求民心。若是屠戮平民百姓,这位子他还做得了么!”
第三人与起话之人的性情别无二致,同样兴致勃勃道:“我可听说,定北王这次来永丰县,为的是结盟!”
“结盟?”
发问的是个陌生突兀的声音。
说得酣畅的众人这才发现,于他们身旁的桌椅上,独坐着一位戴面具的年轻人,身着银白色锦袍,一人一桌,桌上添的是肉,壶中盛的却是水。
感受到三人齐齐投来的目光,那位年轻人同样侧首回看过来。
这一回眸,惹来一阵轻声的唏嘘感慨。
这位面生的公子只露了半张脸,却能瞧出是个美人胚子。如若这上半张脸不是毁了容,定然是称得上风华绝代的美丽啊!
只听公子问道:“为何不接着说了?”
适才那位书生终于回过神来,因着拘谨,变得有些结巴:“对,对!是、是结盟!先前定北王掳走皇上一事,各位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时谁也料不到,在朝中呼风唤雨的宋相,竟被乱箭射死在求雨的祭坛上。”相对淡定些的同伴应他。
乱箭射死?
谢宣的眉头皱了又展,一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分明是他亲手将那柄箭刺入宋忠兴咽喉,可朝堂为了颜面,竟是这样向市井散播传言的。
那群老臣不在乎他的身份,倒是操心他的民间形象?
他点了点头,跟着附和,又将话题拉回正轨:“这与定北王来永丰县结盟有何干系?”
“接下来的话,我也只是道听途说。”领头的书生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的,食指一勾,示意谢宣靠近,“我害怕引来杀身之祸,公子若是想听,便凑得近些来听。”
八卦之事,自然不该只听一半。谢宣乖乖照做,起身湊前,在二人对面唯一的空座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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