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少府服侍王上多年,可知君上所佩的剑是谁人所造,或,从何处得来。”
秦郁问道。
章百里合拢衣袖,往南躬身行礼:“这个人已经被君上五马分尸,但他所建的翼阙仍在南门,他立信的圆木根基无损,他为秦国定的律令,君上至今不改。”
秦郁欠身回礼。
正此时,东方传来一声号角。
谈论戛然而止,众人极目远眺。
秦郁前倾了身子,扶在观台的凭栏上,他也需要看得更远些,以便做出判断。
鼓点如浪涛涌过。
青鹞旗扑打黄尘,各军进场。
一刹那,长矛伴着日光,刺入秦郁的瞳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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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单辕铜甲战车熠熠前进,车毂尖端的棘刺飞速转动着,碾碎一切尘泥。
右兵所持长矛的尖头用积竹法套装,随着旗号三十步一加长;左兵所持弩机,弦高足有半身之距,一声令下,兵士脚踏弓干上弦,飞火箭三百步击中前方油阵。
一线火焰燃起。
火舌舔舐原野,五千只披皮质肩甲,背轻弩的骑士以楔形从热浪之中冲出。
他们的马经过特殊训练,不畏火,他们机动性极强,在北宫前来回奔跑,先摆出围剿所用旋转阵,聚拢之后立即往左右分流出击,只片刻,又汇合排成一字。
正方大旗紧接入场。
一万步兵敲着盾牌,步伐震颤八方。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
三排戈戟的背后立着三倍于人高的长矛,行经观营之时,刃上刻的新式的宽扁血槽反射出整齐的光线,一道接着一道,从北宫前的禁卫军盔的白羽上晃过。
北宫阶前,风拂动着公卿的长袍。
首排骑兵之中,一人出列。
那是位俊朗的少年,他的胸甲是织锦所制,坠饰铆钉,牛皮冠后绾着六股辫。
“出剑!”少年叫道。
伴随齐响,首排骑兵亮出手中长剑,一瞬之间,三千道虹脊的光芒直冲殿堂。
“先生,轻骑兵的阵法是公孙将军训练的,而那发令的少年,正是三郎邈。”
石狐子转过身道。
“嗯,挺好,挺好。”
秦郁静坐在万众的欢呼之中,神色既不比公冉秋的殷切,也不比章百里的痴迷,他很淡然,只是内心也渐渐承认,并非世上所有的事都能由他来教给石狐子。
譬如,勇气。
这并非匹夫之勇。
年幼之时他也曾在洛邑参加阅兵,彼时,姒氏和宁氏都是居中驾战车的长官。
他记忆中的军阵清一色是亮晃晃的战车,因那一千战车就是周王畿的根底。
后来在魏国遇到武卒的盾阵,他才领悟,战车过于笨重,并不是实用的武器。
现在此地,他又见识到一种全新的以轻骑兵协同部队作战的军事思想,甚至还生出一种预感,将来,在实现桃氏师门信仰的路上,他终会融进这条浩浩湍流。
秦郁有些感动。
军阵之中,他不仅察出秦人敢于打破旧制的勇,还有他们能收拾山河的气。从小匠到大监,从士兵到将军,从平贾人到国君,在这片土地上,万物皆有勇气。
秦郁又看向挥着拳头喝彩的石狐子。
他本只想借着秦国的炉火铸造自己的宝剑,却发现上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秦郁闷头喝一口酒,接着看阅兵。
可他奇怪的是,一直到此刻,北宫殿宇之中的主座仍然空缺,秦君去哪里呢。
不止秦郁,周围的人也开始议论,剑,好看是好看,可总不能一直这么举着。
军士也是人,手也会酸。
如何是好。
正当众人焦急在北宫上下寻找十二章冕服,一阵轻快的马蹄声从东方传来。
章百里耳朵一动,猛地站起来。
“马!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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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袭玄黑绒袍执剑飞驰。
渭水沸然。
谁都没想到,嬴驷是骑马从河边来的。
二十六岁的嬴驷英姿勃发,矫捷如豹,他踏过浅滩,剑斩渭水,一路带浪花。
那利剑长三尺有余,通身精镀奂金,镶丝线,剑锋纹饰玄鸟,剑格雕青禾。
眨眼,君剑已至阵前。
“举剑!”
军阵首排,公孙邈整个手臂颤抖起来,泪水满目,嘶吼着,脖颈处青筋暴起。
“请君上阅剑!”
“与子偕作!”嬴驷道。
两剑相碰而过。
公孙邈晃了晃神,才确认那张容颜,君剑已经远去,他捂住自己的胸膛,侧身追望君剑的影子,又见,嬴驷跑马不停歇,一一碰过每位军士手中问天的虹脊。
“与子同袍!”
“与子同仇!”
“与子同裳!”
“君上……”公孙邈咬牙清泪,毅然再举起被赋予过使命的长剑,誓死不放。
再多豪言,不如一剑刻骨铭心。
嬴驷十八继位,先用樗里甘氏等旧族势力铲除威望过高的卫鞅,继而迎娶魏氏,任魏士衍为大良造,东讨河西之地,再,缰绳一拉,止战曲沃,建军北伐。
三剑,干净利落。
北宫大殿灯火通明,站在高阶往下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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