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摸摸躲在偏屋里自渎?
岂有此理。
该诛九族!
啧, 说来还是自己无用, 怎么就让人跑了。
以前又不是没抱过, 又不是没亲过, 咬都咬他好几次了,就连流淌在身体最深处的血也喝了, 四舍五入不就等于他是我的人?
那还瞎客气什么,大不了再被他骂一句禽兽, 省得现在还要拿凉水往下压, 还要受松鼠的窝囊气。
要不然,现在闯进去,做禽兽?
成, 说办就办!
天下共主气势汹汹来到了堂屋门外,撩腿就要踹门——
“我运气好好啊!我好喜欢将军啊!”
“真心喜欢我?怎么个喜欢法,有多喜欢?”
“差一点就赶上灰老大和黄老三了!哦,还有花花、邱冷峻、垂耳、四眼儿……”
小二宝扑上来兴奋大叫的一幕犹在眼前。
“小舅啊!我运气太好啦!一百两买到大豪宅……我器官库有着落啦!”
“是不是有你伙计一份功劳?”
“你功劳最大!木嘛!”
小二宝第一次主动献吻。
真好,他笑得那样开心。
天下共主鬼使神差地退了回来。拇指触上唇畔,湿漉漉的一个吻犹然残存,好像就是昨天发生的事一样。
算了,算了吧。
人家还没喜欢上你,你就想上人家。
难道你只要他的身子,不要他的爱情?
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没良心的小老板还是照常把火头军拉去上工了,多给一碗胡辣汤和一盘牛肉就算补偿。
补偿什么?
小老板说了,昨夜你也是为我好,我不该一惊一乍地骂你,回去之后我想过了,你碰我的时候那滋味确实挺好的,看来爱情值得一盼,娶妻生子值得憧憬!哈哈哈!
“……”火头军心里凄风苦雨。
感觉自己就是那毫无尊严的通房丫头,被主子召过去伺候了两下,食髓知味就可以滚蛋了,再赐几匹绫罗绸缎作罢。
合着你拿我当启蒙先生呢!
这不就是提裤子翻脸的负心汉么?!
“将军,你的脸色不太好啊。”东哥儿伸手往他面前晃了晃。
“嗯,兔子闹,没睡好。”
“喂!”二宝跑了过来,防止他胡说八道。
“怎么,我说小黄又没说你。”
火头军不高兴,拿上《列王外传》就去了后院,安瑟和伊力瓦来了他也没出来打招呼。
他得研究研究,那个武王到底是怎么把个男人哄到手的,同样都是武王,他怎么就那么难?
在给安瑟进行手术之前,二宝又劝了一会儿。从他的对答中,二宝察觉出了一点点的怪异之处,好像安瑟对那个男人的执着很没道理。安瑟甚至说不出对方有哪里吸引他,就是觉得喜欢而已。
“难道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很优秀,有超越别人的闪光点,有符合自己审美或者性格喜好的优势吗?”进入手术室之后,二宝还是没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安瑟静静躺在手术台上——这回伊力瓦没能陪伴他,因为他难为情,把人给撵出去了——所以聊起这个话题也不会感到压力。
他说:“我第一次遇到他时就喜欢他了,他是一个勇敢的人。那时候还小呢,八岁,不想听夫子讲学就逃了出来,跑到河堰底下采香蒲玩。结果管家带人找来了,我害怕,差点滑进水里……”
安瑟说,当时他抓住了堰上的一根香蒲,眼看着就要把香蒲连根拔起然后落水,是一只小手抓住了他。
他不想被管家带回去,就请求小手的主人不要暴露他。之后管家在远处询问堰底有没有少爷,那小手的主人就摇头。管家往别处走了,那小手的主人便递了根绳子下来,待他抓住之后也走了。
安瑟爬上堰顶时,堰上已经空无一人,他没见着那小手主人的脸,只瞧见他手腕内侧有一片鱼鳞一样的胎记,是浅浅的桃红色,很好看。
“我一直想再见到他,可再见到时他都不记得我,”安瑟说,“好在他手腕上的胎记还在,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二宝说:“就这样?然后你就觉得自己喜欢他?可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年了,他未必和小时候一样。”
安瑟说:“一个会对陌生人伸出援手的人,再变又能变到哪里去?我相信他的本性。”
冰块在缓慢地融化,手术室的温度变得凉爽宜人,安瑟很快睡了过去。二宝也拿来了手术刀,掀开了安瑟的衣裳。
真有人会因为那么小的一件事,就铭记一个人一辈子?谁知道呢,要是摸蛋壳的那只小手的主人出现了,二宝觉得,也许自己不会比安瑟强哪儿去。
后院大树底下,伊力瓦走到了藏弓身后,“在看书呢。”
“啪”,藏弓合上了书页,神情不是很自然。因为他正看到男妃用“锁香暖玉”塞进身下训练,以增进与武王契合的桥段。
“《列王外传》?”伊力瓦道。
“嗯,就是些打打杀杀的东西,没什么好看的。”藏弓说着把书枕到了后脑,然后转移话题,“不再劝劝了?”
“该劝的都劝了,少爷有自己的主意,做仆从的不能干涉太多。”
“只要是为他好的,干涉就干涉了,总强过他将来后悔时没有后悔药吃。”
伊力瓦沉默了片刻,说道:“我得尊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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