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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夏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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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离婚(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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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淑香执着地看向夏鹤宁,想从他嘴里听到不同的答案,就见他点点头,“可以,”

    于是,陈淑香死心了,之后,两家人坐下来谈离婚的事,夏家答应在青山县给陈淑香买一套房子,并解决她的工作问题,另外一次性给两万块钱的赡养费,如果孩子归夏家抚养,对方不需要负担一分钱,如果陈淑香要孩子,除了每月会支付五百块钱的抚养费外,以后她上学了,所有学杂费和生活费由夏家支付,一直到她大学毕业。

    在这个工资只有几百块,家有一万块钱就是万元户的年代,这个离婚条件绝对对得起陈淑香,若是上述离婚,陈淑香连一半都得不到,陈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请了村里族老做见证人,两人画押签字,只等民政局开门,就去办理离婚手续。

    夏阮阮归陈淑香抚养,这是没有悬念的事,孩子是两家的桥梁,陈家哪可能让这桥梁断掉。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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