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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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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歧路》(十二)(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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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了这种事,回不去了。不过,我想,人这一生,任何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到了最后,能够拿来做回忆的也就只有各种情谊。过去六年,我一定会记得,并且永远珍惜……我想,也许,某天我也红了,一别多年以后,一切都已云淡风轻,我俩偶然间遇到了,可以说一声‘嗨。’”

    “……”

    谈话之间,苟富贵租的房子到来。何修懿想起来,吴翔刚刚买了房子,豪宅,二十万一平米。吴翔,真的红了。

    苟富贵说:“嗨,怎么跟您讲这些呢,真是喝多——”

    何修懿想起了二人刚进组时,说的“我们俩在茫茫人海当中找到了彼此呢。”他感觉到,即使没有苟富贵的爆发,二人也会渐行渐远,最后总有一天各自安好。

    不是一个阶层的人,真的能当好朋友吗?

    也许可以。

    然而在娱乐圈,“友情”这个东西,不会等两个人慢慢拉大差距、调整心态、重新磨合。娱乐圈中的人,总是一炮而红,总是一步登天,它会用一种极其猛烈而残忍的方式,考验人们脆弱的友情。

    苟富贵,勿相忘。可苟富贵与吴翔二人,加在一起,实际上是:“苟富贵,勿相……”谁又知道最后一个字是什么,也许是“勿相交”呢。

    这圈子中,这种事情太多,无怪乎众人说,娱乐圈没友情。

    ——如果有天,你蹿红了,你富贵了,我却还是那个到处赶场的小演员,大概,从此就会江湖不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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