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宿舍,就看到宿舍的其他人都穿着清凉啊。 (28)(第6/11页)
也就到了,为什么非要一个男人追个一年半载的就答应啊。毕竟以杨海桥那样的条件,他不追别人,别人也许还追他呢,到时候被人追跑了怎么办呢?于是王梦就直接上道了,可以说杨海桥追王梦根本就没有花多少时间了,两个人见了一面,就确定关系了、这也大大的出乎杨海桥的意料,怎么说呢?
杨海桥出的阶层和王梦还是有些区别的,他接触的那些女的,什么模特的啊,高管的,名媛都有的,他也追过几个女的,忒难追了,追的他都伤了。
最长的时间追了三个月了,那女的约她也出来,请她吃饭她也干,送的东西她也收,可是当杨海桥让他做自己女朋友的时候,她总是笑了笑,说道:“唉,我不想谈啊,人家年纪还小,如今还要忙事业之类的。”
就是这种套路,杨海桥追了她三个月之后,他果断的放弃了,约她出来,还不如玩游戏来的快活了。直到他遇到了王梦,发现她三观和他一致,长得也不丑,竟然还会主动给他送礼物啊。
不要看杨海桥这个人也算是成功人士啊,其实他们这些所谓的成功人士是非常苦逼的,他也算是金融圈子混的,金融圈子混的人啊,都是人精啊,女朋友都不敢在这里面交的,其他圈子的他也接触不知道。
等到见到王梦之后,原本以为她很难追,没想到她直接来了一句:“我就害怕你看不上我了,其实我很喜欢你,早就想和你告白了。”在加上那楚楚可怜的小模样啊,直接杨海桥的心就化了。
男人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绝对不是女强人了,他们就喜欢这种全心全意爱自己的女人了,那种适合娶回来当老婆的女人,虽然这种很直男癌了,可是在华夏大部分传统男人眼里,还是希望被女人崇拜,希望被女人依附着,就好比王梦看他的眼神一样,那真的是十分崇拜他,觉得他很了不起。其实呢?在他这个行业,他也就是一个中等,不是最出色的,也就是一个高级打工仔而已。
在很多时候,也要被老板批评,也很有压力来着,他想要的就是这么一个小女人而已,正好王梦符合了,两个人在一起前所未有的轻松,日子过的也就好了。
“那就好,到时候等到绵绵把李慕的事情处理好了,到时候我们就等喝你们的喜酒啊,需不需要伴娘啊?”丁茜笑了笑:“我可以去的,我还未婚哦。”
“你能来当我的伴娘那真的是太好了。”
有丁茜当她的伴娘,到时候婚礼上面也有面子啊。
“那必须的,一句话的问题,也不知道绵绵什么时候可以搞定事情。李慕到底被什么人给带走的?”
“刚才绵绵给我发短信了,说是李博文给带走的,让我问问博书,李博文最近在忙什么?”颜衡举了举手将手机放到了众人的面前,众人看了一番之后,果然是秦绵绵发的短信。
“李博文,他为什么要带走李慕啊?”
丁茜和在场的人全部都诧异了,毕竟李博文和李慕两个人那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李博文没有理由带走李慕啊,就算是豪门内斗,带走的也是颜衡的孩子,颜衡的孩子还没生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绵绵也没说,说是李博文给带走的,应该是军方锁定了吧。绵绵如今在军方,暂时不能回来了。”颜衡又补充了一下,其实颜衡已经猜到了。
以李豪帅的能力,应该是可以请示军方帮忙的了。
李博文听到之后,当下心就咯噔了一下,他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李豪帅的身份,他是一名军人,而且还是一名很成功的军人,华夏军部的力量还是非常强大的。
而且他也不能与军部为敌,这样势必会惊动造物者,到时候就不好玩了,那样他就没法收手了,原本还准备在这里多听一会儿墙角的人,这个时候果断闪开了。
李博文没有花多长时间就到了酒店,他用的是瞬间转移,直接就到了酒店里面,这让李慕大吃一惊啊。
“你有任意门吗?你怎么从墙里面进来了,好厉害啊,叔叔,你能不能教我啊,我也想学这么酷的!”李慕从讨厌李博文一下子就变成崇拜李博文了,觉得他好厉害啊。
可这会儿李博文却没有闲情对应付李慕。
“哥哥,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苏蓉蓉呢?你不是去找苏蓉蓉了吗?她如今不是在帝都吗?你怎么没有将她带回来?”沈铃铛有些着急了,如今李慕就在自己身边了,写轮珠马上把就能够取出来。
“铃铛,事情有变,我想我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是我将这件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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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道扬镳
李博文的神色是严肃而沉重的, 这还是沈铃铛跟李博文这多年, 第一次看到李博文露出这样的表情,此时的李博文是迷茫的还有就是言语之中隐约之后透露出一丝丝的不自信来,这样的李博文,他从未见过。
李博文是谁啊, 是无所不能的救世主, 怎么会在此时此刻露出这样的神色呢?这还是李博文吗?
“哥哥,到底怎么了?你说智者不足为惧啊,怎么难道智者的力量变强大了,连你都无法对抗的吗?不应该啊。”沈铃铛首先想到的是苏蓉蓉,由苏蓉蓉自然就联想到李博文了。
李博文在那里摇头:“不是智者, 智者确实是不足为惧, 我说的是李豪帅, 我低估了李豪帅, 他真的比我想象中要厉害的多。”
“是啊, 我爸爸很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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