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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死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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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头看见岳涯一头要扎进粥碗,一把托住他的脑袋。 (18)(第4/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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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的车子直接开往市局。

    有的警察在疏导交通,维护现场,有的在现场提取证物,勘察。

    高健皱着眉头站在餐厅门口,朝里看着同事们忙碌,这紧缩的眉头怎么都打不开。

    有点不对,哪不对呢?

    今天的事情看起来很顺利,特别顺其自然,可就是这心里七上八下的。想不透。

    “高队,这下我们终于可以破案了!”

    助手兴高采烈,一脸的喜气洋洋跑到高健身边报告喜讯。

    高健恩?了一声,看向助手。现在说破案会不会太早?

    “兄弟们都很高兴,这下原副省长也不用在逼迫我们限期破案了,我们也不用在挨骂了!”

    警察是个挺费力不讨好的工作,老百姓会戳脊梁骨,顶头上司会骂人,熬夜奋战的破案,破了案,天经地义。付出的辛苦是应该的,。破不了案,没人管多辛苦,只要结果,没有结果就要被骂。

    “电话录音多清楚啊,犯罪动机明确,杀人意识一直存在,为了掩盖罪行所以杀人,清晰得很呀。你看现场,应该是岳涯被捆绑,挣脱了,所以椅子下边有一堆绳子,我们也看到了于梦笙对岳涯下手啊,好在我们来的及时,把岳涯救了。于梦笙心不甘还抢枪杀人呢。我们都看的一清二楚啊。就是于梦笙干的嘛。”

    其实助手这话就是事实,他们听的看的了解的,真的就是这样子、

    不管是动机,还是杀心,还是目前掌握的证据,就是于梦笙干的,他就是凶手。

    这个案子其实到这也算是破了。

    “就是没想到人的爆发力这么惊人,本来身体不怎么好看起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岳涯,在看到洪十六被袭击的时候,能有那么凌厉的一脚,那速度,我们在场的谁也追不上,啪的一下,就把于梦笙踹飞出去了。我就在岳涯的旁边看得清楚,那一脚不管出脚的速度,力度,还是动作,绝对漂亮。干净利索力道大。”

    助手自言自语的这句话,让高健身体一震。

    是啊,岳涯那一脚绝对是专业级别的,于梦笙几乎是横着飞出去,飞出去三米多摔落在地,这一脚也太有力度了,就算身体强壮的人没有练过,也没有这么快速凌厉的一脚,这说明,岳涯腿功了得。

    岳涯能一脚就把于梦笙踹翻在地,轻而易举的就制服于梦笙,那他怎么就被于梦笙绑架了呢?

    高健终于找到他认为不对的地方了,整件事情里,岳涯这一脚太奇怪。

    高健也没出声,弯腰从地上捞起那团绳子,半新不旧的绳子,没有被刀割开的断口,也就是说,这绳子如果捆绑过岳涯的话,应该是解开的,而不是被刀子割开的。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于梦笙要杀了岳涯,干嘛要给岳涯松绑呢?按照常理来说,避免出意外,话说清楚了直截了当杀了岳涯就行,不需要解开绳子在杀,这就跟脱裤子放屁一个道理。

    于梦笙不断的叫嚣着,他是被冤枉的,他是被岳涯绑架来的,是岳涯杀的人。

    是真是假?就非常值得深究了、

    岳涯,远不是他们目前了解的这么简单。

    高健回到市局,原志国早就接到消息了,高健也把电话录音通过手机播放给原志国听,录音里于梦笙吼着,我早就想杀了原邦,原邦怎么不去死!原家人不断的压榨我,一次次的跟我要钱,我哪来的钱?他们把我坑了,我还要给他们钱,掌握着我的把柄逼着我不得不从!原邦早就应该死!原建设死了太好了,原邦死了更好、

    原志国一拍桌子,也不用多调查了,就是于梦笙干的。

    于梦笙怂恿李瑾原邦去强奸杀死洪元希,怕事情败露把他牵扯进去,所以他杀人灭口。又因为原邦不断地勒索他,所以杀人泄愤,也是不想给钱。

    原志国顿足捶胸,恨得牙疼,于梦笙!一直认为非常识时务有能力的人,想提携一把,权钱联合,没想到最后他把原建设原邦给害了。

    于梦笙被关了一个月死扛着什么都不交代,现在终于人证物证聚在。

    于梦笙也不能留了,他知道的太多,现在电话录音已经对他极其不利,要是流传出去,绝对会被纪检委双规彻查,行贿受贿,包庇家人犯罪,巨额款项来源不明,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每一个罪名给他扣上,别说竞选下一任的省委书记,他这个副省长的位子都坐不稳。

    原志国眼漏凶光,为今之计,早下手,杀人灭口。

    “高健,你先去审问,要一份口供,一定要让他交代清楚,原邦现在到底在哪,是生是死,我估计原邦也被他害了,你问问他把尸体藏哪了、”

    原志国堵在市局门口,看到高建带队从案发现场回来,就把高健一行人拦住。

    “是。”

    “辛苦了。”

    原志国拍拍高建的肩膀,勉强对刑警大队的所有人笑笑。

    “这么久了终于有了结果,你们拿到口供以后,就可以不用加班了。都辛苦了。”

    这么好说话的原副省长叫人大吃一惊,陆陆续续经过原志国往办公室审讯室走,在物证科的警察经过的时候,原志国伸手拦住。

    “小同志,那份电话录音先给我听听。我让省厅工作组的人分析分析这个案子。”

    公安厅厅长要这份录音不是理所应当的吗?物证科的赶紧把这份电话录音交给原志国。

    “副省长,省厅工作组分析完了我就去取回来,要入档作为日后起诉的证据。”

    “好的。两个小时以后我让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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