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啊。”钱淼淼说。
“真喜欢那我们婚礼上也给你穿一次好了。”方毅直视前方说。
钱淼淼听到这一句话猛的转过头,“你这是在向我求婚?”
“是啊,会答应的吧,毕竟当年追了我这么久。”方毅的右手摸了摸下巴说。
钱淼淼听到这句话,本来想答应的欲望都没有了。
“喂,求婚该有点求婚的样子,看看上白帅哥求婚的时候。我不要求你跟他一样啊,起码给个戒指吧,再来束玫瑰花就更好了。最好再给我一点小惊喜,这样我最后拒绝你的时候一定很好玩。”
“女人就是麻烦。”方毅吐槽了一句,钱淼淼拧了一下他的胳膊,还好穿的不少,不算太疼。
钱淼淼和陈钦是他们的伴娘,而沈延和方毅是他们的伴郎。
陈钦还呆在美国,这次赶不过来试礼服,所以只有三个人来了。
童清欢进到更衣室,先换了婚纱,等出来的时候,外面四人都是倒吸一口气,美,实在是美。
洁白的婚纱服帖的裹在她玲珑有致的躯干上,因为材质以及设计的关系,倒不显得像其他有些婚纱一样繁琐,反而有种轻盈的感觉。
婚纱时鱼尾的,童清欢的身材很适合这样的设计,完美的展现了年轻女性的美好与活力。肩部有些透明的设计完美的展现了童清欢美丽的锁骨与肩部肌肉线条,两条如莲藕般的手臂自然的垂着。
童清欢没有化妆,却不显得没有气色,再加上她魔鬼般的身材,反而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戳清涟而不妖的感觉。
童清欢并没有设计头纱,而是一定小巧又精致的皇冠,就像现在的她,是江上白一生的王后。
童清欢转了一圈,看到上身感觉不错,就去换了凤冠霞帔。
过了一会儿,童清欢出来之后,外面四个人的吸气声更重了。
☆、那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我不该立flag的,今天又控制不住自己,写了沈套装啊啊啊啊啊
(正文60章完结,后续会有番外)
火红的嫁衣穿在他的身上,加上金丝刺绣和凤冠,真的有一点古代女子出嫁的意味。童清欢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笑了笑。
果然,比婚纱更惊艳,古人做出来的东西能流传至今自然有它的特别之处。钱淼淼的那句话说的不错,谁说婚纱才是女人的梦?现在,凤冠霞帔才是众多女性心中的梦。
“清欢,好美啊。”钱淼淼感叹,手指顺便戳了戳方毅,“我不管,以后我也要穿凤冠霞帔出嫁。”
方毅笑道:“好。”钱淼淼严重流露出来的羡慕他自然是看见了的。
童清欢悠悠走到江上白面前,“怎么样?”
江上白笑了笑:“一袭红衣,倾国倾城,夫人,可愿陪我看遍红尘?”
童清欢愣了一下,“我已披上嫁衣,夫君,我愿洗尽铅华,从此以后,日暮天涯。”
两人相视一笑,倒是看的旁边三人一脸满足。
“啧啧啧,清欢这穿上嫁衣,两个人感觉就是不一样啊,文诌诌的。”沈延说。
“清欢,我真觉得你们两个真该去拍戏,这感觉看的我真的是啊啊啊,老夫的少女心啊。”钱淼淼说着,扑方毅怀里,手捂在胸口的地方。
旁边一个设计师不合时宜的插了一句话:“aurora,有什么不合身的,我去改。”
“不用了,很好。”童清欢笑笑。
“好。”
试完衣服离开之后,江上白直接驱车到一家火遍a市的影楼,今天两个人该拍结婚照了。
童清欢不喜欢大众的东西,每个人都穿着婚纱拍片子,校园里,各种地方,她觉得没有新意,便穿了一套au新一季主打的旗袍去了顾姨的竹林里拍照。
他们刚回来的时候就去看过顾姨了,顾姨知道他们要结婚的消息也是开心的不得了,还做了一桌的好菜,把两个人都吃撑了。
童清欢在顾姨房间换好衣服出去的时候,江上白已经一身黑色中山装站在门外了。
童清欢一直就觉得男人要想考验他们的气质,向中山装这一类衣服就是最好的题目。
中山装并不是一类很好驾驭的衣服,虽说型与西服类似,但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要想把中山装穿的挺拔有书生的文静之气,是最难的。
但正好,江上白并不是硬朗的长相,偏柔一些的五官,再加上挺拔的身材,和与生具来的气质,中山装往上一传就是活脱脱民国时期大家庭里的少爷。
深蓝的旗袍紧贴在童清欢姣好的身躯上,本就显老气的颜色在她身上倒不觉得突兀,反而给人一种温暖恬静的感觉,再加上编成麻花的辫子,显得更加的大家闺秀。
“走吧。”童清欢牵着江上白的手,跟后面的摄影师说。
童清欢脚上穿的是三厘米的粗跟鞋,倒是不会卡紧泥土里。
两个人兜兜转转找到了当时他们四个钓鱼比赛的时候童清欢带江上白去的那个小池塘,两个人拿着两个竹子编成的小凳子,就静静的坐着看着对方笑,环境美,人美,意境好,摄影师只要找好角度按下快门就是一张大片。
拍了一些,摄影师示意两个人换个姿势。
两个人站了起来,江上白靠在一根比较粗壮的竹子上,童清欢走过去,身体微微往前倾,抬着头,眉眼带笑望着他,左手抵在他的胸口,右手挑着他的下巴,摄影师马上提起相机,心道:好一副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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