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好,麻烦了。”
天井两侧有宽敞的廊道,廊柱间便是供人歇脚的木制长凳。
不知是不是有专人打扫,长凳有岁月的留痕,但十分洁净,几乎纤尘不染。
江挽晴坐下来,隐约听到漏花窗中传出的说话声。
心知不能乱听不该听的,她垂下眼,打开帆布包,拿出那个装着军功章的信封。
信封边角已经有些磨损了。
这些年她虽不常拿出来,想起时也总会检查一遍,怕它受潮,怕它生锈,怕它弄丢。
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小心保管。
也许是因为那人身份太特殊,这枚军功章是功勋证明意义非凡,她不敢随意处置;也许只是习惯使然,东西放久了,便生出几分在意。
但无论如何,这枚徽章与她之间,也不过是七年前一段萍水相逢的见证。
那时她救他,他表了谢意,两清。
如今她拿着它回来求人,倒像是要推翻这桩两清的旧账。
想到这里,握着信封的手渐渐收紧,江挽晴指腹摩挲着里面那枚硬物冰冷的轮廓,渐渐出了神。
七年前的秋季。
那是1977年,恢复高考的年份。
徐骞林考上大学,北上京城。
留下十七岁的她,作为他的准妻子,留在乡下侍奉准公公,照顾重病的准婆婆,等待着半年后,她年满十八岁,徐骞林回来与她领证。
那天上午,秋风微凉,她在院子里捡桂花。
隔壁村的老村医急匆匆跑来,说在村头溪边捞了个人。
对方身中两颗子弹,似乎是从上游被冲下来的,还没死。
被他用牛板车弄回家救治,但中弹位置极其凶险,一颗在胸口,一颗在大腿根部,且伤势过重,老村医没把握,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便紧急跑来找江挽晴救场。
生怕人死在他家里。
江挽晴赶去时,满屋血腥味。
铺着凉席的床板上,血迹几乎染满,甚至滴落到地上。
一地血红,几乎到了无法下脚的地步。
寻常人出血量至此,早就没命了,但那人也不知是体质过于强悍,还是意志力异于常人,在江挽晴取出子弹,昏迷整整三天后,奇迹般睁开了眼。
那是江挽晴见过的,最冷的一双眼。
像一把刚见过血,杀过敌,还未来得及收鞘的冰刃。
只一个抬眼,便如同削铁如泥的风刀,叫人来不及反应便被狠狠划过一道,从头顶一直到脚底,又冷又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