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善其实挺喜欢凌闻箫抱他的,但是,身为一个高冷男神,时时刻刻都被另一个男人抱着……那感觉还是有些不爽的。
于是叶善很快就挣脱了凌闻箫的怀抱,道:“衣服呢?”
凌闻箫面上的笑容半点没变,立刻就把手上的衣服递给了叶善,还站起身,低声道:“是古代的大侠衣,从里到外,从头到脚的一整身,阿善,你会穿么?不如,我帮你?”
叶善耳朵尖微红,任由凌闻箫帮他穿了衣裳。
然后,又一件件的脱掉,进行了一场极其激.烈又温柔的和.谐运动。
等到了第二天,叶善在被凌闻箫哄着差点又起不来床的时候,侧头看了看那身好看的衣裳,忍不住唇角扬了扬,愣是把凌闻箫推开,美滋滋的把那身白色的古代大侠衣穿了上去,最后还带了一只假发套。
乍一看去,配上叶善的那种高冷禁欲的脸,这身装扮下来,叶善反而不像大侠,而是,像那九天之上,高高在上的天神了。
凌闻箫原本是含笑坐在床上看着叶善的,此刻见状就是一怔。
叶善却已经高兴的转过头,对他微微扬了扬唇角,道:“我要出城去玩玩。”想了想,又从储物指环里拿出来了一只精致的金色面具,戴在了脸上,显得更加神秘而高贵。
“傍晚就回来。”
叶善是第一次提出要离开这座丧尸之城,他的心里,也是有些忐忑不安的。
但是,叶善知道,他真的憋不住了。
人都是群居动物,就算曾经的他其实没几个朋友,但也不会这样长长久久的只和一个人呆着。
于是,叶善在换了一身好看的衣裳后,弯下.身,在凌闻箫额头上轻轻亲了一下,然后,就跑了。
凌闻箫强自忍耐的青筋突然暴起,双手覆盖的温暖的床和被褥,刹那间就变成了数九寒冰,冷得刺骨。
与此同时,慕容姣姣在再次被抽了血,这次,却是四个人平分拿走了血。
慕容姣姣等他们走后,才站起了身,当夜就带走了基地无数物资,走了。
虽然有一点点的羞耻,但是……感觉到少年认真骄傲又细心的模样,叶善还是没有提出要下来。
只是少年毕竟还没有长成,因此个头并不能比上叶善,要是直接背起来,叶善的两条腿骨还要拖拉在地上。
秦青玄发现了,立刻就道:“爸爸把腿缠在主人身上。”
叶善:“……”这句话其实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吧,他果然是越来越污,然后,默默地听话把腿骨放在了“主人”身上。
秦青玄唇角一直都翘的老高,同时还小心翼翼的把叶善的腿骨抱在了自己双手间。
心里还偷偷想着,如果爸爸和他一样都是人,一定是个好看清冷的漂亮男人,而且,还一定是个有着修长的双.腿的男人。
秦青玄想到这里,唇角的笑容才微微一顿。
——虽然他一点都不嫌弃爸爸,甚至还喜欢爸爸现在这样的骷髅模样,也喜欢爸爸在外人面前完全不搭理别人,只听他的话,还要口口声声叫他“主人”的样子,但是,秦青玄还是有一丝遗憾,想要爸爸和他一样,变成人类。
也只有这样,爸爸才能在看着他吃东西时,不会露出一丝几乎不易察觉的苛求;不在抱着他的时候,偶尔捏捏他脸上的肉,然后再叹息一声;不会抱着他的时候,偶尔小声跟他道歉,自觉自己的怀抱不够温暖……
秦青玄显然已经发现,他的爸爸,是渴望变成人的。
可是,要怎样才能让爸爸从骷髅变成人呢?
秦青玄在迷雾森林里找不到办法,但是,出了迷雾森林,他多努力努力,大约……就能找到法子了吧?
秦青玄原本只想要待在迷雾森林里一辈子,他心里喜欢着叶善,其实并不十分想要离开迷雾森林,因为他心里明白,一旦离开了森林,叶善的眼睛里,就不止他一个人了。留在迷雾森林,叶善心里眼里,就只有他一个,叶善会全心全意的对他好,他也会全心全意的依赖者叶善,喜欢着叶善。
因此直到此刻,秦青玄想到在外面有可能找到解决叶善身体的法子,这才有了兴趣。
塔玛拉三人互相对视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兴奋——他们显然觉得,这个叶青玄有点傻,竟然会把一个骷髅仆从当做宝贝似的,不但口口声声的叫着那骷髅仆人爸爸,甚至还觉得骷髅仆人会累会难受,一定要小心翼翼的背着那个骷髅仆从,简直就是个傻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傻子才好糊弄。
谁都知道秦家现在在拥有现代记忆的秦二少秦傲天的建议下,已经发展的越来越好,想要讨好秦傲天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塔玛拉虽然是秦傲天的表妹,但也只能偶尔见到秦傲天一面而已,奥斯特和爱德文甚至只能在舞会上和秦傲天见上一面,连秦傲天身边三米之内都接近不了。
但是,现在他们为秦傲天如今唯一承认的女朋友找到了一具上好的骷髅仆从,只要他们把人给送到了秦傲天女友的生日宴上,难道还会愁和秦傲天搭不上关系吗?
三人这么一想,待出了迷雾森林,进了紫鸢城,他们身为贵族,就不免高高在上的开口,想要直接让秦青玄住到他们家里。
“毕竟,紫鸢城如今发展的很好,尤其是因为表哥的出谋划策,紫鸢城的商业往来频繁,城市里的各种交易和租房等价格都极其昂贵。”塔玛拉用带了一丝的高傲的语气道,“叶毕竟不是贵族,大约对紫鸢城的酒店房间的价格不太了解,不如,就住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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