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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包一样的会计.财务专家的投资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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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条件——并购协议怎么签(1)(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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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投资人投资成本降为与新一轮融资价格相同。’所谓双方商量的调整方案,一般是企业按照新一轮的估值和股票价值,再给予投资人一定数量的股票,以弥补其投资损失。”
    “现实中会有这样的情况吗?估值还越来越低了……”
    “当然有啦,这要看企业的发展趋势啊,很多创业型公司,第一轮估值很有可能高估了。比如大家很看好它的核心研发能力、商业模式、商业赛道,所以第一轮、第二轮估值都会推得很高,但是后面发展的可能不尽如人意,比如商业模式不错,但是盈利模式没有实现。就像很多新药研发企业,药品是很好,但是临床效果不好。还有的当时赛道抢占得不错,但是后面有资本加持的竞争者蜂拥而至,蓝海很快变成红海。比如之前外卖咖啡市场上很火的连咖啡,本来做得不错,但是瑞幸咖啡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生有资本加持,几场硬仗打下来,拼的就是谁家底厚了。资本市场是最现实,也是最不可预测的,所以,也没什么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七项,优先购买权。这个条款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投资人向管理层深情地表示‘我先撤,你殿后’。如果管理层打算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条款即用以保证投资人可以先于管理层出售股权,或者退一步说,至少也要和管理层同时,按照其持股比例等比例撤退。您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要有这个条款?”
    “可能这个投资人占便宜没够,吃嘛嘛香吧。”
    “哈哈,您别这么说,很快您就会跟他站在一个立场。这个条款是为了预见一种特殊情况。一般的投资都是以增发新股的方式进行的,创始股东并不出售自己的股份,只是稀释自己的股份。这个条款预防的就是管理层卖老股的情况,原股东出卖老股,对于市场、投资人释放的信号都不好,感觉像生意做不下去了,创始人要跑路了。事实上,创始人打算出卖老股,很多也是感觉生意做得不太有信心了,或者业务发展和之前规划的不太一样。根据这个条款,如果管理层非要出卖老股,那么投资人先于或者同时等比例也出卖自己的股份,这也是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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