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来胆小如鼠,遇见敌人就像羊群见到狼似的四处逃窜。这是因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和平环境,不喜欢、也不擅长武事,视习武为耻辱,几乎将习武者视为盗贼。所以,一旦外敌入侵,他们并不以赔款求和为耻。
他们若集结人马,也能组成十万兵马的大部队,但为最虚弱的军队。正因如此,一个如此浩大的中华帝国竟被小小的博格达汗征服了。中国人天性不爱武事,喜欢从事农业、经商及其他事物。博格达人尽管比汉人更骁勇善战,但毕竟他们是同一个大陆的人,比起欧洲人来,还是逊色,不如欧洲人强大、英勇。我亲身经历的就说明了这一点。有一些曾同他们在阿穆尔河上交过站的哥萨克人告诉我,我们100人能顶住并战胜他们1000人。他们也对我们的英勇善战惊叹不已。当今的博格达汗开始制造大炮。他们非常想买我们的火枪。
尽管中国人和博格达人有枪炮和其他武器,但他们不善于作战,所以少量欧洲士兵即可征服他们,因为欧洲人勇猛无畏,武器精良,善于作战,欧洲士兵也比中国士兵强悍。他们的致命弱点是不坚定和怕死,一旦同敌军遭遇,听到枪声就会抱头鼠窜,像受惊的兔子。“
军人既然是那样懦弱了。那军马如何呢?
驯良的马匹
《利马窦札记》:中国人不大懂得驯马和练马。他们平日生活中所使用的都是阉过的,因此很安静,脾气很好。他们有无数军用的马,但都退化得厉害并缺乏勇武精神,甚至鞑靼人的骏马一叫就能使它们溃散,因此打起仗来实际上是无用的。此外,由于马蹄上不打掌并且很纤弱,所以这些马不耐在营地或山道上走较长的路。
一个白银流淌、藏珠纳宝的国度,却又军备懈怠,懦弱可欺。这种华腻软弱的肥肉形象怎不刺激强盗们的觊觎之心?而且,利马窦已明确指出了通向大肥肉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