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团聚,但是石蜂却可以穿越几公里陌生的天空。能够指认方向的奇妙感官只有几种动物所有,人没有,我为此感到惊讶。毕竟两个比较项的差别这么大,难免引发争议。现在这种争议不存在了,因为我用两种非常接近的动物进行了比较,两种膜翅目昆虫。如果它们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那为什么一只有那种神奇而特殊的感官,而另一只却没有呢?比起器官那种小问题来说,多拥有一种感觉能力可是重要多了。我期待进化论者能给我一个靠得住的理由来。
我选择了蛛蜂,在另外一章中,我会详细介绍它的习性。它们之所以叫“蛛蜂”,是因为它们捕捉蜘蛛,先捉住蜘蛛把它麻醉,作为未来的幼虫的食粮,然后才去给幼虫们挖掘巢穴。对蛛蜂来说,到手的猎物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根本不能带在身边去寻找适合筑窝的地方,所以它们习惯把蜘蛛放在草丛或者灌木丛上,防备像蚂蚁那样不劳而获的家伙们搞破坏——谁都可能在合法占有者不在时,把这个宝贵的猎物占为己有。把猎物放置在高处之后,蛛蜂就去寻找那些适合挖洞的地方。在挖掘的期间,它也不会放松警惕,不时去看看自己的蜘蛛。它会咬咬它,拍拍它,庆幸自己猎到这么好的猎物,然后它再回去继续挖掘洞穴。如果还是不时感到不安,它就会去把猎物放在离自己近一些的地方——近一些的草丛上。它的过程是这样的。我找到了可以插手的环节,以了解蛛蜂的记忆力究竟好到什么程度。
当蛛蜂正在辛勤地为自己的幼虫挖洞穴时,我把它的猎物偷走,放在离原来的地方大概半米远的空地上。没过一会儿,蛛蜂起身去看自己的猎物,它径直飞向原来的存放地去。看起来它是那么有把握,它对自己已经去过的地方是那么熟悉。我也不太清楚以前是什么情况,那么第一次远征不算吧,再来几次就更有说服力。这次,它也毫不费力就找到了自己原来那只猎物的存放地,它在草丛上飞来飞去,仔细地探索,多次回到存放蜘蛛的地方。终于它相信猎物已经不在那里,就用触角拍打地面,仍不放弃地慢慢探索着。突然,它瞥见蜘蛛就在离它不远的空旷的地方,它惊奇地向前走,然后突然后退,似乎是在想:“这是死的吗?还是活着的?这是我过去的那只猎物吗?”最后自己得出结论:“才不是呢!”
但是它没有容许自己犹豫太久,猎手咬住了蜘蛛,拉着它后退,再一次把它放到离原来的存放地只有两三步远的草丛上,又是高处。接着蛛蜂又返回自己的挖洞工作中去。我趁着这个机会再一次挪动了猎物的临时存放地,把它放到了更远一点的光秃秃的地面上。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考察蛛蜂的记忆力了。有两个草丛都曾是猎物的临时存放地:因为曾经来过多次的关系,蛛蜂毫不犹豫地回到了第一个草丛那里。但是第二个草丛,它只去过一次,留下的印象肯定是肤浅的。它没怎么考虑就选择了它,毕竟它只是把蜘蛛挂上去而已。这个地方一定是它第一眼看到的,而且只是匆匆经过。那么迅速的一瞥,足使它记住那个地方吗?除此之外,蛛蜂也极有可能搞浑第一个草丛和第二个草丛。
现在它已经离开了地穴,想要再一次确认蜘蛛。它径直向第二片草丛走去,它在那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蜘蛛的影子。它知道蜘蛛是被放在这里的,坚持在这里寻找,完全没有打算去第一片草丛那里。它在那片光秃秃的地方找到了它的猎物。蛛蜂迅速找好第三片草坪来安放自己的猎物。我又开始了第三次的试验,这次,蛛蜂也完全没有犹豫向第三片草坪奔去。它的记忆力是如此可靠,以至于它对前两片草坪完全不屑一顾。接下来的两次试验,蛛蜂也都是回到了最后一次的存放地。我对这孩子的记忆力赞叹不已。人的记忆力能有这么好吗?我完全怀疑一个人匆匆忙忙看到一次的地方,第二次还能否清楚地回忆起来,何况蛛蜂还一直在地下辛苦地工作。如果我们可以认为红蚂蚁也有这样的记忆力的话,那么它始终沿着同一条路返回就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了。
这样的测试中也包含了其他的一些成果。蛛蜂在相信蜘蛛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的情况下,便四处寻找,很顺利就能找到,原因在于我把它放在了空旷的地方。一旦增加一点难度——用手指头把土面按出一个洞,把蜘蛛放进去再盖上一片叶子,这只蛛蜂便从叶子下钻过去,走来走去都没有发现蜘蛛就在下面。可见指引蛛蜂的是视觉而非嗅觉。虽然它的触角不停地拍打着地面,可我不认为这个器官能够起到闻嗅的作用。我还要补充一点:蛛蜂的视力实在很差,连蜘蛛离它只有两寸远的距离它都发现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