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女的,越发显得不阴不阳了。不过倒很像个艺术家,长发飘飘,雾眼蒙胧,背一个画夹,很惹那些新潮女孩子眼水的。
老大是不要看他的艺术家模样的,看了心里就烦,就要倒胃口,冒苦水。他经常望着两个无用的兄弟自怨自叹,遇到苏三皮这只赖皮狗,都只能自怨自叹,没招。虎落平阳,没法子,只有认了。哪想得到,他小三子居然不认,还来跟苏三皮叫板,要赶人家走,好像他手上拎的不是一只画夹,而是一挺机枪。
老大觉得可笑,白他一眼,不理睬,走了。说什么呢?说什么都白说。三子上前拦住他,咬了牙:“哥,我们一定要赶他走!”
老大尽量控制着厌恶的情绪,轻声道:“怎么赶?你在纸上画只老虎赶他走?”
小三子说:“我要去当兵。”
老大看着他被风吹得散乱的披肩长发,终于忍不住发了火:“你别烦我了行不行!”拂袖而去。走远了,回头想再丢一句难听话的,但想了想还是忍了,一言不发地走了
事隔数日,一个晚上,老大再次见到小三子时,像见了鬼,吓了一大跳。小三子真的去当兵了,蓄的一头乌黑长发一夜间剃个精光,扣上一顶帆布立沿帽,武装带一扎,判若两人:亦人亦鬼。像个半阴半阳的鬼!一方面是头顶泛着青光有点匪气和邪劲;另一方面是一对潮湿的眼睛,目光总是含在眼眶里雾蒙蒙的,像个情到深处人孤独的可怜虫。更要命的是兴许是小时候奶水吃得太多的缘故,他的肤色细腻又白嫩,总给人一种白面书生的感觉。软弱的感觉。临危要惧的感觉。这样一个人,即使腰里别了枪,老大也是感觉不到一丝力量和安慰的。他只有气愤!燃烧的气愤!肝肺俱裂的气愤!因为这几年家里靠变卖细软供他上学,眼看要熬出头了,毕业了,他做兄长的都已经托了人,花了钱,给他找好职业,以为这样终于可以了掉一件后事,想不到……简直胡闹!
败家子啊!
不孝之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