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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被黑两年半,转身登顶格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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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这是我儿子的歌(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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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动。
    “妈,这歌……”林季试图挣扎一下。
    “怎么了?好听啊。”林婉头也不抬,“你做的歌当然要在妈的店里放。”
    她指了指吧台:“你就坐那儿,晒晒太阳,跟客人聊聊天。整天闷在家里像个长毛的蘑菇似的,多沾点人气儿。”
    林季嘴角抽了一下,没说话。
    他走到吧台后面,拉了把椅子坐下,随手拿起桌上的菜单翻着。
    他在西湖录音室录这首歌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洛杉矶的ClUb、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LED屏、超级碗中场秀的万人体育场。
    他绝对没有想过。
    这首歌的“首个线下公开场所循环播放”,会在一家弥漫着剁椒鱼头味道的湘菜馆里。
    一个烫着卷发的中年阿姨端着茶杯走过来,是店里的老顾客。
    “哎,阿婉,你们店最近换歌了?以前不是放邓丽君吗?不过今天这歌挺带劲的啊,英文的,听不懂,但是脑袋跟着晃。”
    林季翻菜单的手微微一僵。
    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
    林婉擦桌子的动作也停了。
    她抬起头,笑容灿烂。
    “李姐你问这歌啊?”
    她的声音提高了半个调,语速明显加快。
    “这是我儿子的歌!我儿子写的!词是他写的,曲是他写的,里面的乐器也是他弹的,唱的也是他!全是他一个人弄的!”
    “你儿子?”李姐瞪大眼睛。
    “对!就在那儿!”
    林婉伸手一指吧台后面的林季,声音洪亮得整个店都能听见。
    “我儿子!林季!”
    几桌客人齐刷刷地转过头来。
    林季坐在吧台后,手里举着菜单,迎上所有人的视线。
    他慢慢放下菜单。
    “……妈。”
    “怎么了?”林婉双手叉腰,一副“我难道说错了吗”的骄傲表情。
    “没事。”
    林季端起吧台的一杯温水,低头喝了一口。
    试图把脸藏在水杯后面。
    耳朵根有点热。
    李姐凑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拍了拍他的肩膀。
    “哎哟,小伙子长得真精神!你妈天天念叨你,说你在搞音乐,我还以为是在哪个小酒吧弹吉他呢,没想到这么厉害啊!这歌听着就像大明星唱的!”
    “他就是大明星!”林婉在旁边抢答,“而且还上了那个什么……什么榜来着?”
    她扭头看向林季,疯狂使眼色。
    “BillbOard。”林季小声提醒。
    “对!就是那个逼波榜!排到第十二名了!全美国的!美国人都爱听!”
    林婉一拍手,中气十足。
    “厉害了!”李姐竖起大拇指。
    虽然她显然不知道BillbOard是什么,但“全美国第十二名”听起来就很唬人。
    又有两桌客人被吸引过来。
    林婉抓住机会,端着抹布迎上去。
    开始讲述“我儿子写了首歌在美国排到第十二名”的光辉事迹。
    林季靠在椅背上。
    看着母亲在几桌客人之间来回穿梭,把同一件事翻来覆去地讲。
    每讲一遍,都会神奇地多出一些细节。
    第一遍是“排到第十二名”。
    第二遍变成了“差点就是第一名”。
    第三遍的时候,已经隐约有了“美国总统都在听”的趋势。
    林季终于听不下去了。
    “妈,菜要糊了。”
    “哎呀!我的小炒肉!”
    林婉一拍大腿,急匆匆往后厨跑去,跑到一半又折回来,对着那桌还没反应过来的客人补了一句。
    “你们多听听啊!这歌越听越上头!我每天听三十遍都不腻!”
    林季靠在吧台的椅背上,看着母亲风风火火的背影消失在后厨门帘后面。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音箱里的《UptOWn FUnk》刚好播完。
    短暂的静默之后,那段骚包的贝斯和鼓点又从头响起。
    真的是无限循环播放。
    两个戴着棒球帽的小伙推门进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其中一个正准备拿菜单点餐,音箱里的歌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歌最近挺火啊。”他随口对旁边的朋友说了一句。
    他的朋友还没来得及回答。
    后厨的门帘被一只手掀开一个角。
    林婉探出半个身子。
    “这是我儿子的歌!”
    林季默默把菜单举起来,挡住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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