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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蝶雨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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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节 不瀹(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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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属于我。”狼此刻已经不想再拥有这把剑。因为自己已经无法再用他杀人。“他的主人,不会再是我。”
    “为什么?曾经这把剑的主人除去你之外,别人都无法相配。剑是剑中之王,人也应是人中之袖。”在组织中当时有太多的人想要拥有这把剑,想要用自己的名字作这把剑的名字。可是最后却被狼夺下,而是用狼的名字对此剑而命名。
    “曾经狼杀人,用剑杀人。从抛下他的那天起,狼就已经无法再杀人。已经不能再用他。”狼手中有一把剑,虽然没有狼之剑的锋利,但却是狼真正想要的剑。不是用来杀人,而是用来保护人。
    “或许你会有用,这把剑的名字也不应该再名为狼之剑。叫他落蝶吧!”想起落的名字,再想起自己用此剑破叶时,叶如蝶而落。所以狼便用了落的名字,和蝶。
    “落蝶?”蝶?是李梦蝶吗?落当然不知道狼会为何而叫这把剑为‘落蝶’这名字。可是当听见剑的另一个字叫蝶时,落的心里一刻便想起了李梦蝶。除去在李梦蝶的名字里有一个蝶字之外。那天自己见到李梦蝶习武也似蝶武翩翩。
    “我要走了。”狼轻轻的起了身。可能这一去将会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不论你是否心里还存在否定。不要让时间过去再后悔。”狼知道,落喜欢上了一个人。不过好像落并没有要确定这是不是真的喜欢。因为狼知道,自己便是如此,曾经错了三年的时间,而深深的让小曦痛苦三年。狼不想让落再重蹈覆辙,再走自己曾经所走过的错路。
    “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听了狼最后的一句话,或许并不是最后的一句话。而是在刚才落就已经有些想清楚自己的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轻风荡起。狼带着剑不是一闪而过,几纵跳跃的离开。而是在树林之中慢慢的行走。曾经的回忆在自己的脚下一步一步和重踏。而自己也将永远的离开这里。落叶经不起微风的吹动,轻轻的在树林之间飘落。轻轻的微风似送走着自己的思念般,在狼的耳旁轻轻的呼呼而动。过去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记忆。自己的命将会在不时间便结束。心已经结束了旅程。是该停下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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