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里,陆景铭每日为马超换药。
马超伤口愈合速度惊人,现代治疗外伤药物,在这个时代堪称神迹。
而真正让马超对陆景铭彻底改观的,是那坛药酒。
第二日开封时,酒气已浸透参香。
马超按陆景铭所说,只饮了半盏。
那酒入喉如刀,一股热流从胃里炸开,直冲四肢百骸!
“好酒!”马超满面红光,“本将军从未饮过如此烈酒!”
更神奇的是,饮后不久,他便觉精神振奋,脚伤处的隐痛都减轻了几分。
此后每日一盏,六天下来,马超已能弃拐缓行。
他视陆景铭为神医,态度越发恭敬,但……就是不放人。
第七日清晨,贾诩献上一计。
“主公,马超留我们,一是伤未全愈,二是不放心我们与庞德的关系。”贾诩低声道,“今日换药时,你可如此说……”
巳时,陆景铭为马超换药。
伤口已基本愈合,只余一道浅红疤痕。
马超看着自己的脚,感慨道:“先生真乃神医。这般伤势,若让那些庸医治,怕是要截肢了。”
“将军福大命大。”陆景铭包扎完毕,状似随意道,“其实今日换药后,将军已无需陆某日日看护。只需按时服药,再静养半月,便可恢复如初。”
马超眼神微动:“先生还是想走?”
“实不相瞒,”陆景铭叹息,“陆某家中确有急事,老母病重,捎信来催。为人子者,不得不归。”
这是贾诩教的借口。
这个时代,孝道大过天,马超再蛮横,也不敢强留一个“要回家尽孝”之人。
马超果然沉默。
良久,他起身,郑重抱拳:“先生救本将军性命,恩同再造。既是长辈身体欠恙,本将军岂敢再留。只是……”
他盯着陆景铭:“先生他日若有用得着马超之处,尽管开口。”
“多谢将军。”
午时,马超亲自骑马相送。
二十骑护卫开道,出槐里城,往西行去。
离城五里,至一处岔路口,马超勒马:“先生,此去一别,不知何日再见。保重!”
“将军保重。”
马超拨马回城,护卫随行。
待对方身影远去,陆景铭长舒一口气,正要像来时一样将贾诩“收”进空间。
摩托车坐三人太挤,且贾诩已知空间秘密,无需再瞒。
而一路默默无语的挛鞮云珠突然翻身下马,“噗通”一声跪在了陆景铭面前。
“公子,”她抬起头,眼中含泪,“云珠……想去南匈奴看看。”
陆景铭愣住,随即眼中闪过恍然。
挛鞮云珠本是南匈奴之主,和高干一战,战马失蹄掉落悬崖后,就没了南匈奴消息。
她随陆景铭这些时日,从未提过回去,但根在那里。
“你想回部落?”陆景铭扶她起身。
挛鞮云珠摇头,又点头:“不只是回部落。云珠出事后,部落还不知乱成何等光景?”
“云珠此次回去,若能……统一南匈奴,将来或可为公子助力。”
她说得含蓄,但陆景铭听懂了。
贾诩抚掌:“妙!主公,云珠姑娘此计大善!若能掌控匈奴一部,将来无论是牵制鲜卑、羌人,还是对付韩遂残部,皆有大用!”
陆景铭看着挛鞮云珠。
这个自己从陈仓城门口赊来的匈奴女子,曾对他充满敌视,后来是他的护卫,再后来……成了他的女人。
她话不多,但每次出手都狠辣果决;她看似顺从,但骨子里有草原狼的野性。
“你有把握吗?”陆景铭问。
挛鞮云珠咬唇:“云珠旧部尚在,约有千骑。若能得他们拥护,有五成把握。”
“五成……”陆景铭沉吟。
“够了。”贾诩道,“乱世之中,有五成把握便值得一搏。主公,让云珠姑娘去吧。匈奴若定,陈仓西南境无忧。”
陆景铭看着云珠期盼的眼神,终于点头:“好。你需要什么?”
挛鞮云珠眼中闪过喜色:“暂时什么也不需要,云珠先潜伏回去看看,如有需要,再捎信给公子。”
陆景铭沉吟半晌:“事不可为,立即回来!”
云珠重重点头,“三月之内,云珠必给公子一个交代!”
陆景铭拉着挛鞮云珠走到一旁,贾诩以为两人是有体己话要说,没有跟过来。
在挛鞮云珠诧异的目光下,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巴掌大的黑匣子,正是一把手枪。
陆景铭简单说了使用方法,最后一脸郑重交待:“记住,此物不可示人,危急时刻才可做救命之用。”
“云珠明白。”
她深深看了一眼陆景铭,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那马便扬开四蹄冲了出去。
不多时便缩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莽莽风沙里。
陆景铭望着她消失的方向,久久不语。
贾诩轻声道:“主公舍不得?”
“有点。”陆景铭苦笑,“但她说得对,南匈奴若能为我所用,将来是一大助力。”
他转身,看向贾诩:“文和先生,咱们也该回去了。”
贾诩闻言回头,却诧异发现,陆景铭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一匹,不应该是一辆奇怪的铁马。
尽管已经知道陆景铭有“袖里乾坤”的神通,但每次见到这般凭空取物的手段,他还是会心头一震。
尤其是这次取出的……是个奇怪的钢铁怪物。
摩托车在阳光下泛着耀眼光泽,流线型车身、复杂的机械结构、宽大的轮胎,无一不让贾诩惊叹。
“此物……便是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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