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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乘风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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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九十一章 《登徒子好色赋》(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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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馄饨”。
    但是抄手到了马边又是一变,皮儿变大变薄了,能够容纳更多的馅料,等到大碗抄手端上来,周至舀了一枚放到嘴里:“鲜!”
    麦小苗嗔道:“讨厌,你干嘛从人家的碗里面舀。”
    “我先尝尝你点这个白味的,研究一下它到底有啥精妙之处。”
    “那你研究出来了吗?”
    “还真没有,就是皮薄,馅儿大,汤鲜,肉嫩,还有这个汤吊得地道。”
    “对了,还放了脆油渣。”
    “我觉得挺好的。”黄瑞山点的也是白味的,吃了一个说道:“不过挺肘子你这么一说,好像也就是汤好点?”
    周至摇头:“不是这意思,而是你知道它好,却说不出来哪里好。就是《登徒子好色赋》里的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主打一个恰当。”
    “哈?”李一佳开始抬杠:“要不要这么夸张?一个抄手都用大美女来比喻上了?”
    “不是,你们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周至说道:“为什么增一分就会给人感觉长?减一分就会给人感觉短?其实就是达到到了最平衡的那个点。”
    “这个抄手不就是?好到你都没法说出它哪里好来,但是就是比自己曾经吃过的所有抄手都好,唯一的解释,不就是那些吃过的抄手,要不这里差点,要不那里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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