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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企图隐瞒甚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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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达勒曼镇的时候,正是黄昏。驾著租来的车子,迎著夕阳疾驶,路边风光如画,赏心悦目。勒曼镇恬静宁谧,是一个典型的欧洲小镇。镇上总共只有一家旅馆,我以为在这样的小镇中,旅馆房间绝不成问题,所以根本没有想到预订房间这回事。
    谁知道,当我提著简单的行李下车,走进那家相当古老的建筑物,面对著中年、半秃、貌相敦厚的店主人,表示要一间舒适一点的房间,店主人用极其抱歉的神情和语气对我道:“真对不起,先生,所有的房间,全都租出去了。”
    一时之间,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只是瞪著他,而当他重复了一遍之后,我才发出了“啊”地一声:“还有别家旅馆么?”
    店主人道:“真抱歉,镇上只有一家旅馆。”
    我道:“这好像不可能吧,这里不是旅游圣地,看起来,你这家店,至少有二十间房间。”
    店主人说道:“一共是二十八间。”
    我再问一次:“全满了?”
    店主人道:“是的,真抱歉,全满了。先生,你知道,我拒绝你,心情就像拒绝一个老朋友想来住宿一样难过。”
    这令得我大是踌躇,我该到甚么地方去住宿?或许,可以在车子中过夜?店主人看出我的神情十分为难,他向我解释著旅馆客满的原因:“不知是亚洲哪一个国家,来了一位将军,在附近的医院中疗养。现在我们店中的住客,全是这位将军的僚属。”
    我“啊”地一声:“齐洛将军!”
    店主人连声道:“是,是。”
    齐洛将军在勒曼镇附近的疗养院,这则新闻,我在报上看到过,想不到这位将军来治病,有那么大的排场,我正在考虑,是不是可以请店主人随便挪一点地方给我住住,便看到有三个亚洲人,自店内走了出来。那三个人一看到了我,就用充满了敌意的眼光,向我上下打量。
    这三个人,一看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一定是齐洛将军的保安人员,我随便看了他们一眼,就转过脸去,对店主人道:“随便是甚么房间,即使是杂物室也好,我只要──”。
    我话还没有讲完,便觉得那三个人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而且,他们来得太近了,那不是陌生人之间应有的距离。
    一双手搭上了我的肩头,同时,一个十分粗鲁的声音道:“快走,所有房间,我们全包下了。”
    我心中十分恼怒,但是我还维持著镇定,冷冷地道:“请把你的手拿开。还有,我建议你剪一下指甲,太肮脏了。”
    我的话说得十分冷静,背后那人却被我激怒,他按在我肩头上的手,陡地紧了一紧,变成抓住了我的肩头,他的两个同伴连忙叫了一句,用的是他们国家的语言,在叫那人别生事。
    可是他同伴的警告,已经来得迟了,就在那人的手指一紧,抓住我的肩头之际,我的左臂,陡地向后一缩,肘部已经重重撞在那人的肋骨上。
    我也不想多生事,不然,我那一撞,至少可以令得他断两三根肋骨。那人发出了一下怒吼声,我已经疾转过身来,看到那人的手按在胸前,神情又惊又怒,他的两个同伴扶住了他,也一脸怒容。
    我指著他们:“想打架?还是在这里奉公守法?”我用的也是他们国家的语言。那三个人一定以为我是他们国家的人了,一个狠狠地道:“你要是回去,一下飞机,你就──”
    我不等他讲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头说:“欢迎你们在机场等我。”
    然后,我侧著头,用不屑的神情望著他们道:“看你们的情形,好像很难保护齐洛的安全。”
    那三个人脸色发青,我将行李袋往背上一搭,迎著他们走过去,三个人忙不迭后退,我来到旅馆门口,又转过头来,大声道:“别忘了剪指甲。”
    那个被我撞了一肘的人,还想追出来,可是被他两个同伴拉住了。
    我出了旅馆,这种小冲突,我不会放在心上,不过找不到旅馆,总不是愉快的事。我上了车,缓缓驶著,向人问明了当地警署的所在地,转过了两个街角就到,进了警署,大叫了至少有一分钟,才有一个年轻警员,慌慌张张自后面走了出来。
    那警员看到我,怔了一怔:“甚么事,先生?”
    我道:“我是丘伦的朋友。丘伦,就是不久之前,在森林之中发现了他尸骸的那个死者的名字。”
    那警员“哦”地一声:“是,是!”他仍是一脸疑惑:“你来是……为了甚么?”
    我耐著性子:“丘伦死因可疑,你们有没有调查过?”
    @奇@那警员挺了挺身:“当然有,他有可能被谋杀。可是,那是五年多前的事,完全没有线索。”
    @书@再有经验的侦探人员,对于五年前的一宗无头案件,也无从著手调查。何况,死者是一个外来的人,看来当地警方,对这件案子,也不是特别重视。
    我搔了搔头:“我想弄明白他的死因,是不是可以将资料──和这件案子有关的资料,给我看看。”
    那年轻警员一口答应:“可以。”
    他说著,已拉开了一个文件柜的抽屉,找了一下,找出了一个文件夹来,交给了我,并且示意我在一张办公桌前坐下。
    打开文件夹,有关资料,也少得可怜。除了一份发现骸骨的经过,只有那森林的一幅简图,画著发现骸骨处的正确地点。另外有一份警方的文件,上面有我的名字,是记录著死者有遗物,指明是要交给我,所谓“遗物”,自然就是海文小姐带来给我的那几张照片。
    再就是一份法医的报告,说明死者致死的原因,和死亡的时间。
    死亡时间当然是估计的,大约是五年之前。我将资料看了几遍,将那份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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