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对于七十岁以上老人施暴,司法实践中属于加重情节。”
“第三,您身为国家公职人员。”
“在执行公务期间,对群众使用暴力。”
“不论最终伤情鉴定结果如何。”
“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轻则行政记过、降级。”
“重则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律师说完这些,顿了一下。
然后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
“第四。”
“嘉禾集团作为水头村修路项目的赞助方,与水头村签订了正式的公益赞助协议。”
“协议中明确约定,任何因第三方行为导致项目资金被违规挪用或项目进度被恶意阻挠的。”
“嘉禾集团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乡长。”
律师直视着王建国的眼睛。
“您今天不仅打了人。”
“还在今天上午,将本应拨付给水头村修路的二百二十万专项资金,挪用到了另一个大坝巩固项目。”
“收款方还是与您存在利益关联的私人企业。”
“这已经涉嫌挪用公款罪。”
“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说完。
整个院子安静了一瞬。
王建国的脸上也终于出现了一丝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