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法官开始宣读陈岩石的犯罪事实。
“陈岩石,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丧失理想信念。
为了一套价值1200万的别墅与天和集团勾结,指使其儿子原汉东省反贪局局长陈海放弃调查国有资产流失案,其行为导致国家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现依法判决陈岩石有期徒刑13年。
不过考虑到陈岩石年龄已高,且患有严重的疾病,不适合在监狱服刑,决定对其采取监外执行的措施。”
顿了顿,法官接着又强调,罪犯陈岩石在服刑期间不得离开京州市。
随着法官的话音落下,庭审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掌声的热烈几乎可以与刘兆飞宣判时相比,可见陈岩石是多么的不受人待见。
陈岩石的宣判结束后,接下来轮到了陈海。
由于陈岩石已经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罪名,陈海所涉及的罪行相对较轻,最终他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
就这样,一直以模范自居的陈岩石,人设直接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