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可那青涩全被一层灰扑扑的尘垢盖住了。
也不知是赶火车蹭的灰,还是好些天没正经洗过脸。
脖子根儿有一圈黑,领口敞着,露出一截锁骨,上面也蒙着一层灰。
他穿着一件蓝布褂子,原本是什么颜色已经看不太出来了,领口和袖口油亮亮的,泛着光。
前襟上有几块深浅不一的污渍,像是菜汤,又像是别的什么,干了就留在那儿,他也从不当回事。
袖口磨出了毛边,毛边上还沾着黑乎乎的东西,不知道是机油还是灰。
裤子膝盖处脏兮兮的,裤腿一高一低地挽着,裤腿上还有泥点子。
他就这么歪靠在座椅上,一条腿伸到过道里,另一条腿蜷着,脚上的解放鞋开了胶,鞋带松了一只也不系。
指甲缝里嵌着黑泥,手指粗短,骨节突出,一看就是常年干活的手,却从来没好好洗过。
可就是这样一双糙手,今早出门前,还硬是把自己那件唯一没有补丁的褂子套在了她身上。
原主的记忆里,她哥从来都是这样。
对自己糙得不像话,洗脸用凉水一抹完事,吃饭的碗有时都不刷,下顿接着用。
可对她的东西,从来都是收拾得利利索索。
她的衣裳哪怕旧,一定是干净的。
她的书包哪怕破,一定是整齐的。
他自己活得像个野人,却要把妹妹养得很好。
当然这个好,是在贾东旭死之前,她读中学时,傻哥还给她买了辆自行车呢。
当时贾张氏都快嫉妒死了,用她的话说,一个丫头片子,也配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