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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极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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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斩断爪牙(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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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时日,一旦……”
    “看他这副德行,即使寻觅了十年漫长岁月也是枉然。”杨一元气消了,赌气不再进食,往厅外走:“他居然狂妄地要把人捉回去。
    我花了百日工夫,紧迫追踪一个差劲的对手,迄今仍然可望不可即呢!他的心态如果不改变,铁定会害人害已。”
    回头瞥了怔在当地的乐正仲明一眼,大踏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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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一个大而化之的人,人走江湖什么也不在乎。
    他说:他不是一个为别人而活、为世俗的评价而活的人。
    又说:如果我必须为了揣摸每个人的心态言行,而必须留心讨好每一个人,岂不活得太辛苦?
    其实,他不可能做到这一地步,某些事,某些话,他仍然介意的。
    他对女人的心理与感情生活,所知有限得很。
    他可以把一个女人剥光,不理会任何后果。
    他可以狠揍一个女人一顿,不论对方是美是丑。
    但他并没忽视女人,不至于荒谬得认为男女无别,只是忽略而已,不想花时间了解女人。
    许纯芳说他对吕飞琼存了坏心眼,伤害了他的自尊,对伤害自尊的话,他不能毫不介意。
    他与两位小姑娘同行,唯一的原因是夜游鹰已和百绝头陀走在一起了,各办各的事,同路一并解决事属平常,事后各走各的路无牵无挂,如此而且。
    他不是惊鸿剑客那一类的风流人物,惊鸿剑客帮助三女对付夜游鹰是有目的、有所求的。
    不是他曲解了许纯芳的话,而是他想到惊鸿剑客与霸剑奇花的事。
    这岂不是把他和惊鸿剑客相较吗?那算什么?
    他陷入情绪低潮,信步出了店门。
    他想:他实在没有必要多管闲事引人误会。
    南关在望,大街上行人摩肩接踵,每个人皆行色匆匆,他是唯一显得神态悠闲的人,背着手沿街边往城里走,其实有点闷闷不乐。
    马快秦国兴,曾经派人扮店伙,递送有关从开封来,几个侠义道名宿的消息。他本来要前往探底的,被凶魔们入店行凶的事耽搁了。
    现在,他对探底的兴趣已经消失,就让他们来吧!反正要来的终须会来。
    街西有人走近,急步到了他身后。
    在街上行人众多的地方行走,他是很小心的,高手刺客会趁人多时下手行刺,只有差劲的刺客,才不敢在大街上动手。
    “杨爷!借一步说话。”接近身后的人避免误会,在丈外便出声招呼。
    是秦国兴,这位马快穿的是便服。
    “接到你的手书,谢谢。”他等秦国兴走近,并肩向不远处的一家食店走,“开碑手罗杰那狗杂种,竟然敢纠众大白天进店行凶。”
    “他是降龙神僧的门人,无恶不作的第一流混蛋。”秦国兴直咬牙,“他是什么都敢的,包括白昼当街杀人。他在州衙有死党,六房中都有他的人上下其手,出了事关节一送。案件就成了死案放柜归档。”
    “任何一座城镇,任何一个世代,都会有这种人,那是无可奈何的事。”他踏入店堂,在偏僻的近窗一桌落坐,“知道惊鸿剑客的藏处吗?”
    店伙沏来一壶茶,几碟时鲜果品。
    “本来躲在南乡,现在躲到东关去了。”秦国兴有无数城狐社鼠做线民,消息灵通得很,“来的人好像不少,已认出身份的有五个,住住东门内的汴京老店,来势汹汹,你可得小心应付。”
    “我会的,但也可能用不着我费心。”
    “杨爷的意思……”
    “霸剑奇花不会放过他。”
    “我知道,那小女人好像已横定了心。”
    “呵呵!所以,千万不要招惹女人。”他笑得勉强:“女人爱恨分明,不走第三条路,那些可敬的侠义道名宿,既然来势汹汹,|Qī+shū+ωǎng|我何不制造机会?”
    “杨爷的意思……”
    “离开郑州,找机会到混沌宫扫庭犁穴。”
    “杨爷!我还是一句话,我做向导。”
    “不,你不能去。”他仍然一口拒绝,“我不能操之过急,先造引蛇出穴的势,打死了蛇子蛇孙,留下蛇王就可以放心大胆扫庭犁穴了。唔!你先走。”
    刚进来,还没喝掉一杯茶,怎么就赶人?秦国兴一头雾水。
    “要来的人来了。”他低声说,“不要左顾右盼,径自出店,找不要你露面,你不能牵涉进来,老实说,我也无法分身照顾你,走!”
    秦国兴打一冷战,匆匆出店走了。
    店堂有三间,每间有一二十副座头,食客不多,不足三成座。
    他是左间最外侧,位于窗旁的一副座头,陆续进来了几个男女,分占了三方座头,三方面夹围,把他堵在窗壁下,他陷入绝境了。
    片刻,桌旁多了一个人,一个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而且可以称得上俏丽的美妇。如果时光倒退二十年,这女人一定是艳冠群芳,令男人神魂颠倒的大美人。
    这女人穿了彩衣彩裙,而且佩了剑,走动间幽香四溢,扭动的小腰肢像蛇一样款摆,可能是隆胸丰臀尺码可观,小腰肢承受不了的缘故吧!
    美妇不管他是否同意,在他的对面坐下了,抬纤手在桌上轻点了三下,以便吸引他的注意,因为他正专心地咬剥一枚核桃,手法相当笨拙。
    任何一个武林二流高手,两个指头就可以把核桃捏得粉碎,他却用牙又用敲,用指甲小心地挑出核肉,似乎乐此不疲,不知道有人在旁虎视耽耽。
    点桌的声音,总算吸引他抬头了。
    桌面,有三个指孔,深有四分,似乎是用尖锤重击所留下的创孔。
    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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