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四碗饭端上来了。
碗很大,堆得冒尖。
米饭上面铺着一大块猪脚,切得厚厚的,皮是酱红色的,油亮亮的,颤颤巍巍的。
旁边配着几块卤豆腐、半个卤蛋、一勺酸菜。
猪脚的酱汁渗进米饭里,把白色的米粒染成了浅褐色。
邓卫国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猪脚放进嘴里。
他的脑子嗡了一下。
肉在嘴里化开了。
皮是糯的,一抿就化了;筋是韧的,嚼起来咯吱咯吱的;肉烂乎乎的,筷子一夹,每一丝都浸满了卤汁的味道。
咸、甜、鲜、香,一层一层地在舌头上炸开。
他这辈子,活了四十三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
他平时饭桌上就是咸菜、自家种的青菜、偶尔有点豆腐。
他的两个儿子,十三四岁了,瘦得像两根竹竿,脸上没二两肉。
现在他们面前摆着一碗满满的猪脚饭,眼冒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