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举报远月沪市店存在虚假宣传。举报信写得很有水平——远月宣传“法国销量领先”,没有注明统计时间和数据来源,涉嫌误导消费者。
远月沪市店的门口贴着远望卖到法国的海报,“销量领先”这四个字确实印在海报上。没有注明数据来源,这是广告法明令禁止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来了两个,穿制服,表情严肃。苏婉在电话那头声音发紧,他们让把海报撕了,还要开罚单。
我问罚多少,说二十万,一周内交。
许诺把海报拍照发给我看,远望巴黎柜台前排着长队。“销量领先”四个字印在照片下面,没有小字注释。
她犹豫着问我是不是应该在上面注明数据来源,不用了,先撕掉。
对方的反应比我预料的快得多,第二天沪市本地论坛出现了一篇帖子,标题是“远月美容院虚假宣传被罚二十万”。
帖子里贴了远月的海报照片,还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罚单。下面的跟帖骂声一片——“国货就这德行?”“卖到法国?吹牛的吧?”“虚假宣传,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