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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系统傍身,奉化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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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证据确凿(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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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处处长将电报里的内容念完了。
    “给大队长发电,杭州城内的吴、丁、高三家,经过核查,确有通敌之实,卖国贼也,我欲对三家的汉奸走狗,实行战时军法,予以焚杀处理。”胡宇的声音响起。
    记录完毕的师通讯处处长,将文件递给胡宇核实,胡宇核实完毕后,还给了通讯处处长,道:“立刻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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