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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罗杰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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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闯入食人国 (5)(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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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哈尔站在一边观看老虎独享它的美餐。它确实很漂亮。
    “你认为‘她’有多重?”
    “这次应该是‘他’,”哈尔说,“我想会超过500磅。”
    “哈尔,”维克说,“昨天晚上的事请您原谅。我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搞的。我的确不是那种人,昨天晚上在监狱里给我的教训够深刻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笔罚款数目大得惊人,现在我已经破产了,彻底绝望了。”
    罗杰从屋子里走出来,看见维克,吃了一惊,他真不愿意再看到他。
    “彻底绝望了,”维克重复着,“不过我想——我真不愿意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也许能借给我点儿钱,家里的支票一到我就马上还你。过不了几天支票就寄来了。”
    罗杰开始摇头了。他十分了解他的哥哥,哈尔总是助人为乐。但他一定知道这个家伙是想不劳而获。
    “你需要多少?”哈尔说。
    “噢,一点儿就够。两百美元可以吗?”
    罗杰的头摇得更起劲了。
    哈尔拿出钱包,“要卢比还是美元?”
    “美元吧。我不知道卢比怎么用。”
    哈尔递给他两张一百元的崭新钞票。
    “太感谢了,”维克说,“我会尽快还你的。那个警察说了你许多好话,他使我明白了我是误入歧途,干错了事。现在我要改过自新。我想也许我能帮着你们捉到你们想要的动物。”
    “那太好了。”哈尔说,“这个任务很艰巨,我们确实需要帮助。你每抓来一只野兽,我付给你50块钱。”
    罗杰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连脖子都摇累“太好了,”维克说,“什么时候开始干?”
    “现在就开始。”哈尔说,“但今天下午你得一个人干,罗杰和我需要加固一下这个笼子,使它能关得住这个最凶猛的野兽。我看到你带着枪了,把它放到屋里去。”
    “可我也许会用得着它。你知道——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
    “如果你有枪,你就会不自觉地用。记住,动物可没有枪。罗杰,把枪拿到屋里去。听我说,维克,我把套索借给你。”
    “那很容易,”维克断言,“谁都会扔绳子。可这件事需要一个人用枪。”
    “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哈尔说,“谁都会扣扳机,但抛套索却需要一点儿技巧。而且不同的是枪给你的是动物的尸体,而套索给你的是活生生的动物。”
    维克又发了一通牢骚后,就背着套索出发了。
    这时罗杰开始说话了,他带着十四岁孩子的小聪明批评起比他大五岁的哥哥来,“你这个笨蛋,你再也见不到那两百块钱了。至于每只野兽50美元吗,毛毛虫也能算野兽,如果他抓一只来你也得给他50美元。”
    “废话,”哈尔说,“你应该对人的本性多一点信任。不这么办,我们还能怎么样?罚款已经使他一文不名了。他得依靠什么活下去。我推测他是一个住在城市里的孩子,从来没有真正打过猎,需要有人教教他,看来你我得当他的老师了。”
    哈尔说对了。维克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和其他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一样,他渴望探险。他家住在俄亥俄州的克里夫兰,离西部储备大学很近。如果能把一个只在大学里度过四个月的人称为大学生的话,那么他也可以算个大学生了。在大学只呆了一个学期就使他忍无可忍了。他喜欢在威克公园湖畔漫步,穿过从学校延伸出来的小路,沿着一条林间小溪溯流而上,去欣赏希克高地的湖光山色。但这些还远远不够,他还想开阔眼界。因此,一天晚上,他自己动手拿了他父亲的钱,还想出了个理由:如果他继续上大学,同样会花掉他父亲一大笔钱,那么为什么不把这笔钱用在更能增长知识的旅游上呢?他留下一张字条说:如果他的父亲急切地希望再给他钱的话,就寄到印度新德里的美国大使馆,由那里转交。
    然后他就出发了,一路搭车到了纽约,然后坐救生艇偷偷地登上了一艘即将开往加尔各答的货船。他在印度到处流浪,最后来到了吉尔森林区,在那儿他买了一支枪,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像吉姆·科伯特或欧内斯特·海明威一样伟大的猎手。而现在,他手里除了一条可怜巴巴的绳子外什么武器都没有了。
    维克在森林里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边走边想,为什么哈尔愿给他两百元钱,而且每抓住一只野兽还给50元钱。他只顾胡思乱想,没留神差点撞到一只印度最大最怕羞的鹿身上。他不知道那就是有名的水鹿。这种鹿把家安在4000到14000英尺的高山上,有时候到山脚下的吉尔森林里,躲在树荫下享受一会儿。
    维克眼前的这只动物长着尖尖的角,皮毛是黑褐色的,喉部覆盖着鬃毛,尾巴很长。
    现在要有支枪就好了。他试着把套索扔了出去。但那家伙已经开始逃跑,绳子落在它的背上又滑了下来。
    一只白斑鹿也随着水鹿一起跑了起来。维克认识白斑鹿,因为前一天晚上他曾打死过一只。两只鹿转过身,挑战似地看着给它们带来不愉快的人。
    两只鹿并肩站着,摆出一副同心协力对付侵略者的姿态。
    水鹿像一匹马那么大,而白斑鹿却像一匹小马驹。维克还看到了第三只鹿,可这只鹿比兔子还小。后来他才知道这是麝鹿。维克不知道它的学名,但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蒂姆。
    小蒂姆跑过去停在白斑鹿和水鹿的正中间,高大的水鹿低下头去舔它的小朋友的皮毛。
    真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机不可失,总不会一个都套不住吧。维克抛出套索,希望能套在水鹿或白斑鹿的角上。至于小蒂姆,他根本就没放在眼里,它太小了,简直不屑一顾。
    套索挂在一个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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