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恰好在旁边的科比这老家伙的欲望。
科比见我和莫新德玩的有滋有味,也想来叉一脚,但是为了科比玩什么乐器的问题,我们三个却绞尽了脑汁。科比这家伙虽然嗓子不错,KTV里也许算得上是个麦乐,但是玩乐器却显然不怎么在行。科比既不懂音律,也没有我这种天份,手脚又特别笨拙(仅限于玩乐器),为了科比能挑一样能适合他玩的乐器,我整整一个礼拜都在制造各种乐器。从架子鼓到手鼓,从萨克斯到口琴,从琵琶到竖琴,从古筝到古琴,光是各种各样的笛子和萧就做了六七支,但是竟然没有一样能让科比上的了手的乐器。最后,被逼无奈,在莫新德的建议下,我做了两个沙锤,终于让科比找到了趁手的兵器。
科比有了沙锤,就被莫新德拉去练加州旅馆去了。而我发现,我竟然开始对制作乐器也上了瘾。也许是我造的那几只笛子和萧的那种呜哎的声音感动了我,或者是吹奏乐器简单的加工过程适合懒惰的我,也可能根本是无聊在作祟,反正每当我拉二胡累了的时候,就设计一只新的乐器。笛子和萧造的最多,一个星期后,医疗仓里竟然堆放了上百支形形色色的笛子和萧,以至于莫新德不得不把我拉进它们的新老鹰乐队中,才停止了我的这种不良嗜好。
三人组合的地下乐队一成立,我的演奏天份立即发挥的淋漓尽致。无论什么乐器,只要我熟悉一阵子,就能玩它个八九不离十,顶多一两天我就能用新的乐器跟上莫新德和科比的节奏。科比的加州旅馆也练习的荡气回肠了,那把充满磁性特有的沙哑声音简直和theeagles有八分神似。从这以后,我们三人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一起合奏一曲加州旅馆,科比总是打着沙锤演唱,莫新德则抱着双颈吉他顺便踩重音鼓,我则每次都换一种随手摸到的乐器配合。每次演奏完,我们三个总是哈哈大笑一阵,笑声中夹杂着只有我们三人才能体会的到的那份只可意会的情感。
日子过的飞快,转眼间已经过了九月中,十月底我们就可以到达梦中的桃园——地下城市了。而我也渐渐的接受了演奏天才这个称号,我自己也认为我对演奏的确是很有天分,我对音乐的理解也确实比常人强。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根本就不识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