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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入仕,我熬成了大明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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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林主簿的杀猪盘与封神榜(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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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江浦直供”和“水产快运”。
    主簿廨内,林川正在听取汇报。
    “大人,三个民用埠头,修好了两个。”
    工房典吏齐丰苦着一张脸:“剩下的那个,怕是要延期了。”
    “为何?”林川头也没抬,手里翻看着一本《水产名录》。
    “役夫们……闹情绪了。”
    齐典吏叹了口气:“这大热天的,让他们自带干粮来干活,官府一文钱不给,连口绿豆汤都没有。大家伙儿出工不出力,甚至有人装病,要不……让王捕头带人去‘督促’一下?”
    所谓的“督促”,就是拿着鞭子去抽。
    “胡闹!”
    林川猛地合上名录,眼神冷厉:“那是酷吏所为!本官是要做事的,不是要逼反百姓的!”
    在大明朝,徭役是法定的义务,但这并不代表百姓就是不知疲倦的牲口。
    吃不饱、穿不暖,还得顶着烈日干活,谁还没点怨气?
    “那……怎么办?”
    齐典吏摊手:“没钱啊。”
    林川揉了揉眉心。
    县库里那几只老鼠都饿瘦了,指望吴怀安那个铁公鸡拔毛是不可能的。
    再找沈万和那些土财主?羊毛也不能逮着一只薅啊,薅秃了以后还怎么玩?
    “得换个冤大头……哦不,是合作伙伴。”
    林川心里盘算着:“这码头修好了,谁受益最大?当然是搞水运的商户!”
    “李泉!”
    “在。”
    “去,把本县最大的几个水产商叫来。就说本官有笔大生意要跟他们谈!”
    .......
    注:前文主角称地主商人为员外是错误的。
    员外的全称是员外郎,是明朝六部(吏、户、礼、兵、刑、工)的下属官职,正六品或从六品,属于流内官,负责协助郎中处理部务。
    洪武朝的 “员外郎”,必须通过科举、荐举或荫封获得官职,是实打实的朝廷命官,绝非商人能冒用的称呼。
    若称呼普通商人为 “员外”,在洪武朝属于 “僭越礼制”,商人会被杖责,称呼者(尤其是官吏)会被追责。
    “员外” 成为富商、地主的尊称,是明朝中后期(成化、弘治之后)的事。
    当时员外郎官职逐渐 “虚化”,可以通过捐钱获得 “员外郎” 的虚衔(花钱买官,无实权),久而久之,民间才将有钱有势的人尊称为 “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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