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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入仕,我熬成了大明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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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搞钱第一步,先遇守财奴(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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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桌面:“只要搞清楚了狗大户们的需求,就不怕他们不乖乖掏钱。”
    第二步:立规矩,把“空头支票”变成“真金白银”。
    林川熬了个通宵,写出了一份《江浦县集市筹银公约》。
    这份公约,简直是现代金融众筹模式的翻版,直接颠覆了大明土著的三观。
    分档众筹,收益共享:
    想当股东?
    没问题!出资二百两以上,那就是VIP中P,不仅优先挑选黄金摊位,还能拿走集市每年一成的租金分红!这叫“股权投资”。
    出资一百两?
    送三年“免役卡”一张!
    以后修桥补路、运送军粮这种苦差事,跟你家没关系了。
    出资五十两?
    开业大酬宾,黄金铺位免费用三个月!
    财务透明,拒绝贪污:
    林川深知信任危机是最大的障碍。
    他在公约里白纸黑字写明:所有账目公开!每一两银子买了几块砖、雇了几个工,全部贴在集市口的告示牌上。
    谁不放心,随时查账!
    剩余的钱存入专库,只能用于集市维护。
    县太爷想动?门儿都没有!
    官府兜底,政治背书:
    最狠的一条来了。
    林川承诺:如果三年内回不了本,县衙从商税里补足差额!虽然这是拿未来的钱填现在的坑,但这态度摆出来了。
    更绝的是,他在公约里加上了一条“反贪条款”:严禁任何官吏借机摊派!违者开除,杖刑三十,并将劣行在全县申明亭挂三天!
    林川甚至拿着这份公约去找知县吴怀安签字画押,还要去应天府备案。
    有了这份备案,若是知县等人敢贪,本主簿亲自上书都察院弹劾!
    这就相当于给大户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事儿不仅县里管,上面也看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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