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逐条阐述出来。
“……故臣以为,当于现有明经科外,增设明法(律法)、明算(算术)、明工(工程营造)等实用科目,分科取士,各尽其才。”
“……为杜绝科场舞弊,确保公平取士,当推行糊名之法,考生姓名籍贯密封!”
“推行誊录之制,由专人誊抄试卷,考官只阅副本,不识笔迹!”
“推行锁院之规,考官入围后断绝与外联系,直至放榜!”
“……官员考课,当量化指标:地方官以垦田增数、流民安置、案件审结率为准!”
“京官以公文处理效率、部司协作成效为准,考绩分上中下三等,上者擢升,中者留任,下者直接贬罢,不容折中……”
“……官员任期,地方官三年一任,最多连任两届,到期吏部统一调任!”
“京官任满三年,须外放地方历练;地方官考绩优异者,可擢升京官……”
………
林平安一条条说下去,声音不大,却如同一个个惊雷,接连炸响在寂静的太极殿中!
百官仿佛被施了定身法,目瞪口呆地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