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之中。
为了这场战事,沈风足足五六天滴酒未沾,这让他的手恢复了稳定,一手执旗,一手执马刀,一马当先,他冲入了对方的军阵之中。
“杀!”他暴喝着,大旗横扫,将一名蒙人扫下马来,右手马刀横着拖过,哧的一声响,将另一名马匪切得肚破肠流。在这一霎那,他似乎回到了数十年前,那些与战友一齐并肩杀敌的日子,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是燕达,是冯从义等人。
“杀!”红娘子娇声怒喝,大红的披风高高飘扬,红色的蒙面巾是她的醒目标志,手中锋利的马刀翻飞,深深地切入敌阵之中。
“杀呀!”三眼虎怒吼着,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兵,跟在将军们的身后,茫无头绪,但二十年后,他已经成长为这支部队的核心人物之一,成了锋矢的箭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