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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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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节(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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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神经质的一个,而且一度进过神经病院,看来,他的旧病复发了。
    (一九八六年按:这种电子板,现在已经十分普遍,二十年前,都只是想像,说人类科学完全没有进步,似乎也不很公平。)
    一月十一日
    占美一直来啰唆不休,真后悔来找他,他坚持他的看法是对的,并且说他可以利用他厂中的设备,使挂在我胸口的“电脑”工作。一具有七十万个电子管的“电脑”居然可以挂在胸口,哼,我要离开他了。
    一月十二日
    他又来苦苦哀求,姑且答应了他,和他一齐到了工厂之中,他取了挂在胸口的那东西,用两根极细的线连结它,然后通电。
    那两根线,是连结到一具工厂中最大的电脑显示器之上的,突然,所有的指示表都动了起来。
    占美狂叫:“看到了没有!看到了没有!”
    随著他的狂叫,厂内的警卫和负责人向他冲来,将他按倒在地上。在混乱中,抢回了这东西,溜出了那家工厂,不管占美了。
    一月十三日
    离开了加拿大,占美被送入神经病院,因为他破坏了价值数亿美金的一具大电脑,我似乎也被通缉,但占美不是真的疯子,他的话是对的,那东西和电子管有关,那是一具电脑,不属于地球人的电脑,这使人糊涂,的确,似乎占美是疯子,我也是的,谁知道呢?
    一月十四日
    谁疯了呢?到底是谁疯呢?
    一月十五日
    那是一具电脑,而且,极其轻微的电流,便能够使它生出反应来,两节乾电池便可以使得突出的小点,发出微弱的亮光。但是那具电脑有甚么用处呢?看来要经过不断的试验才能明白,没有人帮助,只好进行单独的试验,试验的办法,是不断地将之通电,不断地将之和各种不同压力的电流接触。
    一月十六日
    真正吓坏了,从来也未曾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疯狂的,疯狂的,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我一定是神经有问题了,我应该进疯人院么?
    一月十九日
    整整醉了三天,才醒了过来。头脑开始冷静了下来了,细细地回想一月十六日所发生的事,那一切,都是实在的。
    其实,那一切是不是实在的,只要我再来一次,就可以证明了,但是我却没有勇气再来一次。
    那天,当那东西和七百伏特的高压电相接触之后,发出了一阵奇异的闪光,那一阵闪光的颜色是难以形容的,它似乎包括了世上所有的彩色,但是出现的时间却极短极短,接著,在闪光发生时,被闪光照到过的,我的右手不见了,我的右腕上是光秃的,没有手,手在哪里?手在甚么地方?可是,手又是在的,我可以感到手在动著,只不过看不到,而且,左手也摸不到右手。
    在惊骇欲绝的情形之下,向外狂奔而出,忽然间,我看到了自己的手,手正抓住了一株灌木,将手战战兢兢地捧著,天幸装回了手腕上!
    这是我疯狂了?还是真的手可以离开身子,我想起鹿答,想起了那些宝石,鹿答似乎也有这能力的,但是我却不敢再试了。
    这是疯狂的!
    十二月二十日
    近一年来,一直在世界各地环游,最近才回来,找了一个新居,还不错,是一幢颇为清静的大厦第二十三层,居高临下,别有风味。这一年,造访了很多精神病专家,据他们所说,一个人如果看到自己的肢体分裂,或是手足突然消失,那是脑神经分裂的现象,发展下去,这个人就变成疯子。
    我真的是疯子么?
    由于那东西在开始环游世界的时候,一直被锁在银行的保险箱中,而又一直没有勇气再去碰它的缘故,所以一直拖了下来。
    但如今,我回来了。我是不是一个脑神经分裂的人?这个问题也越来越迫切地要找到答案,必要再和那东西见面了,这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
    幸而,还记得上次发生那种疯狂的情形之际,是用七百伏特的高压电。
    晚上,在面对著那具有著不可思议的力量的电脑达三小时之后,终于颤抖著手,接通了电流。
    奇异的闪光再现,这一次,由于俯身太前之故,闪光罩住了头部,突然之间,整个人飞了起来。
    不,不是整个人飞了起来,的确是有甚么东西飞了起来,但不是我整个人飞起。
    正确地说,飞了起来,是头,是我的头。
    首先,我发觉身子不见了,接著,发现身子仍然坐在椅上,是头离开了身子。在一阵近乎昏眩的感觉之后,头又回到了身子之上。
    没有甚么别的变化,我并未死亡,也没有觉得有甚么痛苦。只不过刚才,头和身子脱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身子没有头而仍然端坐著,十分骇然而已。
    一件本来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但是如果接连两次,居然没有产生甚么危险的话,那么对第三次的试验,便会大胆许多。
    在定了定神之后,再度接通电流,让闪光照在右手上,右手消失了。
    轻轻地用左手去摸一下,右手不在腕上,的确不在手腕之上。
    可是,右手仍在,右手不在右腕之上,然而仍然在,只不过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而已,我感到自己的神经系统,仍然能够灵活地指挥我的右手。
    我搜寻著自己的右手,这实在是十分滑稽的事,自己找寻自己的右手。
    终于找到了,右手在一沙发之上。
    果然仍能控制自己的手,要动哪一只手指就动了,在右腕和右手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两码,但是我的神经系统显然可以超越这个空间,仍然指挥著离开了手腕的手。
    这是极其惊人的,但是这是事实。
    唯恐失去了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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