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极粗糙的手。
指关节粗大,虎口处全是老茧,食指和中指却修长得有些过分。
两只手同时按在了那本《三十天成为亿万富翁》上。
沈岩眉头微挑。
顺着那只手看去。
蹲在他旁边的,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
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深蓝色中山装,扣子扣得一丝不苟。
脚上却踩着一双沾满泥点的老北京布鞋。
头发花白,乱蓬蓬的,像是个刚从工地上下来的小工。
但这人的眼睛很亮。
在那昏暗的角落里,像两盏小灯泡,透着股精明和狡黠。
“小兄弟,这书我要了。”
男人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齿。
并没有松手的意思。
沈岩不动声色。
“巧了,我也看中了这本。”
“一本烂大街的成功学,满大街都是,小兄弟何必跟我这个老头子抢?”
男人手指微微用力,死死扣住书脊。
“既然是烂大街的书,老先生又何必抓着不放?”
沈岩反问了一句。
男人的眼神变了变。
原本那种漫不经心的市井气收敛了几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审视。
“我这人有个毛病,看顺眼的东西,就是堆狗屎也得那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