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人嫌的家伙走开了,温黎看着簪书,笑容一下子更加阳光灿烂。
她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一串手链。
“小书,我给你带了毕业礼物。登登。”
手链被纤纤玉指拈到半空,受自身重力自然垂落,在簪书面前亮了相。
细细的链子,连接着几朵宝石雕琢的红色小花。
“红玉髓,我在乌拉圭亲手采的石头,挑了最好看的一块,拿到工作室亲手加工制作的,喜欢吗小书?”
一连两个“亲手”,送礼物本身送的就是心意。
还有什么比这份心意更令人动容。
簪书的目光在手链上停留了很久很久,然后缓缓移动到温黎精致的脸,感动地用力点头。
“嗯,喜欢。”
温黎在户口本上的名字,崔温黎。
然而,她本来就只叫作温黎。
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是被崔家收养的。
当年,大山被保姆粗心弄丢,崔家倾尽全力,用了所有能用的渠道都找不回来,崔太太因此得了抑郁症。
为了配合她的心理治疗,崔家从孤儿院收养了一名女孩儿,比大山大一岁。
谁也没料到,女孩儿在崔家生活了几年后,警方在破获一桩人贩子拐卖案的时候,意外摸排到了线索,找回了大山。
崔家夫妇失而复得,也为了弥补亲生儿子,全副心力都倾注到了大山身上,事事都要女孩儿忍让。
本来也不是亲的。
女孩儿的存在于是变得尴尬。
爹不疼娘不爱,簪书从小就觉得自己和温黎同病相怜,有意识地去亲近这个长得很好看的姐姐。
可惜那会儿,温黎对簪书十分冷淡。
也很讨厌她身边专拿下颚看人的厉衔青。
两人真正熟络起来,反而是簪书去美国读书之后。
温黎全世界到处跑,一有时间就会去探望簪书,每次去,都会给簪书带各种各样的矿石和其他小礼物。
分手出国,举目无亲之际,温黎是簪书两年时光里的唯一慰藉。
“我好喜欢。谢谢小黎姐。”
簪书迫不及待地抬起手腕,温黎帮她把红玉髓手链轻柔戴上。
瞧着白皙腕骨间的点缀,簪书忍不住,感动地扑上去,使尽全身力气抱了温黎一下。
“小黎姐,你真好。”
温黎笑着:“哎,傻妹妹,煽情啥呀。”
正想抬手拍拍簪书的脑袋,温黎忽地感到一道锐利的目光盯在自己背部。
那妒忌灼热的程度,简直要把她的背戳出洞。
“……”
所以她才不喜欢回来。
也不喜欢所谓的什么京圈。
这些男人,一个比一个烦人。
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掉,她们放个屁都要管。
温黎还没在心里骂完,紧接着就听见了一道浓浓不满的:
“程书书,过来。”
“……”
有时候这小书妹妹乖得令人生气。
也没骨气。
抱她抱得好好的,被厉衔青这么颐指气使地一叫,居然立刻就不假思索地松开了她,咚咚咚跑了过去。
*
簪书眼眶红红地走向厉衔青。
厉衔青一看到她这副模样就一肚子火。
目光扫向她手腕上戴的玩意儿,黑眸更是闪过不悦。
程书书眼光越来越差,价值连城的珠宝成箱成箱地给她,也不见她开开心心地主动抱他一回,收一串这种不值钱的破石头,搞得又哭又笑的像个情绪不稳定的小屁孩。
“程书书你怎么回事?”
厉衔青面色沉下,正要开口教育。
簪书走到他身边,看到除了他和大山之外,这边还站了一名商人气息很重,满脸堆笑的中年男人。
生怕厉衔青当着外人的面训她,丢脸死了,簪书赶紧伸手扯了扯他的袖子。
“哥~”
眼波同时凝过来。
带了点点哀求的意味。
这声叫得还真是好听,厉衔青的脾气没来得及发作,被“滋”地一声迅速浇灭。
薄唇勾起,乖乖住了嘴。
长臂一伸,搂住柔韧细腰,把簪书强势地带到自己身旁。
不算逾矩的社交距离,和寻常的男伴女伴差不了多少,偏又多出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占有及亲昵。
在场的这位中年富商是一只成了精的老狐狸,难得找到机会和厉衔青攀谈,苦于没有拉近关系的切入口。
此时看到厉衔青的态度,红粉小公主的身份呼之欲出。
“哎,这位就是二小姐吧。”
中年男人长得有点胖,大腹便便,看上去倒和蔼可亲的,对簪书颔首微笑。
簪书拿捏不准他和厉衔青的交情,疏离而不失礼貌地问候:“您好。”
“二小姐,我姓袁,袁兴。说起来,内人和程委员还做过同事,你满月酒的时候她还抱过你呢。”袁兴呵呵笑,一门心思拉近距离,“你可以叫我袁伯伯。”
京州的人脉错综复杂,永远也不能根据别人的三言两语判定亲疏。
说是同事,谁知道是不是有仇的同事。
瞄到厉衔青的眸光淡淡的,没表态,簪书也不上赶着套近乎,只对袁兴又说了声:“您好。”
没想到这女娃娃看着单纯乖巧,心思倒也不笨。
袁兴若有所思地看了眼厉衔青,稳稳地挂着笑容。
“更有缘的是,内人现在也调动到了寰星工作。庄淑梅,二小姐认识?”
脑海里隐约冒出一张记不起细节的脸,寰星规模不小,人员簪书至今认不完全。
不过既然袁兴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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