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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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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姐弟情(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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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同事告诉我她现在到了深圳,并且把她的工作单位告诉了我。
    我马不停蹄赶到深圳,好不容易找到姐姐,她比以前胖了,而且还有了孩子!
    原来姐姐到了该公司以后,一位香港同事对她展开爱情攻势,花言巧语地说要带她去香港。姐姐心软,也就答应了他。可当姐姐怀孕之后,他却一去无影踪!姐姐一直盼他回头,所以也没打掉孩子!她现在请了一位保姆带孩子,自己到厂里上班。一人挣钱三个人用,几乎没有剩余。有孩子没老公,她不敢回家。
    我一听泪如雨下,劝她不要白日做梦,香港男子肯定不会来了!我告诉姐姐,这些年来妈妈一直很自责很伤心,希望姐姐能跟我回去。如今江苏经济发展很快,找个工作并不太难!姐姐沉默良久,最终决定跟我回家。
    我和姐姐找到厂里,厂里说中途辞职必须提前申请,否则不结工资。我说几千块钱算了,拉上姐姐就跑。我又帮她结了保姆工资和房租。房间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全部送给保姆。我现在只要姐姐跟我回家!
    父母见了女儿,外孙,高兴得合不拢嘴。小家伙象我小时候一样,错把舅舅当成爸爸了!我不想外甥受到伤害,也就将错就错冒充他的爸爸!
    因为我与姐姐并无血缘关系,父母又一心撮合,外甥也一直以为我是爸爸。我后来与美红结婚,也没有再生孩子。外甥现在还以为我是爸爸,我也没有必要纠正了。
    1996年6月,在我们医院的大厅内,一名中年妇女无助地哭泣着:“我娃娃的肾被人割了卖了!”
    她名叫高爱芳,她口中念叨的娃娃是她的女儿高静。
    医生割肾卖肾,这罪责可不轻,高爱芳为什么这样说呢?
    这件事还得从一次体检说起。
    1994年10月,高静和平常一样在单位上班,她是高速公路皋南收费站的员工,单位组织员工体检。
    体检结果出来后,高静看着体检单上的结果(左肾缺失),一下子瘫倒在地,她想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缺少一个肾呢?是不是诊断错了。
    高静和我们医院有个一次有关系,她17岁的时候出过一次车祸。
    那年高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车给撞了,被送到我们医院救治。
    诊断结果为脾脏破裂,需要马上手术,因为高静的情况比较严重,在手术当中,她的脾被切除了。
    手术之后,之前活蹦乱跳的她,有时候会感觉到腰酸背痛,坐的时间长了会感觉到累,洗衣服的时候也会感觉体力不支。她的抵抗力明显的下降,别人感冒几天就好了,而她需要打一个多月的点滴才能痊愈。
    开始的时候,她和父母都以为这是手术之后没有恢复元气导致的,可她的这一症状持续了七八年,直到这次单位体检她才知道这么多年的症状和左肾缺失有关。
    缺肾这种事不是小事,高静又去了多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都一样。
    1996年11月,高静一家来到我们医院,点名要找当年给高静做手术的王主任。听说高静一家来找他,王主任直接躲了起来。
    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问医务人员,他们的回应是:“王大夫今天休息。”
    医院的态度让他们难以接受,他们更觉得王大夫肯定有见不得人的事,软的不行,就来硬的,于是他们一家来到医院大厅,进门就嚷嚷着说:“我的肾让人卖了,你们还让我冷静?”看病的患者一听这话,瞬间围了过来,大家窃窃私语道:“卖肾?还真有这样的事?”
    医院看到这样的情况,知道没办法逃避了,院长吴友仁出面说道:我们在手术中肯定没有切除高静的肾,会不会是先天性的肾缺失,或者发育不全呢?因为这样的说法,医院很快被打脸了。
    因为在之前的那场手术存档中清晰地记录着:“双肾清晰可见,未见异常。”而那次手术只是切除了脾,没有对其他任何器官进行手术。
    最后医院找到高静一家,叫他们走司法程序来裁定此事。鉴定机构由高家人去寻找,所有费用由医院承担。
    高家觉得这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于是和医院委托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这一事件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结果为:对于高静的这台手术,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不排除她的左肾缺失与医院的治疗过程有因果关系。
    当高静一家拿着鉴定结果找医院要说法时,医院却说他们出具的鉴定结果模棱两可。
    司法鉴定没有起到更好的效果,反而让事情变得更加难办了,为了让此事尽快有个结果,院方提议让高静做一个泌尿系统三维重建,这个系统的好处是可以搞清楚高静左肾缺失的原因,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割肾留下的痕迹,那就由院方承担责任。
    高静听说这个三维重建系统对人体伤害特别大,更何况自己现在缺少一个肾,如果再出现什么问题,那不是影响后半生吗?
    看着商讨好的方案不能实行,高静一家每次来找医院,医院都拿“院长不在,得院长出主意”来推脱,事情就这样拖了两年。
    1998年1月,高家将我们医院告上法庭,可是不管高静还是医院,都拿不出有利的证据来证明高静的肾去了哪儿。
    没有等到判决结果出来,一直逃避的王主任却先发制人,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高静一家告上了法庭,不仅让高静向他赔礼道歉,还让高静赔偿他的精神损失费100万元。
    高静一家有点懵,自己本是原告,现在怎么成了被告呢?
    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起来,最后卫生局参与进来进行调解,王主任随后撤诉。
    在1998年5月,法院以医院存在过错为由,判决医院赔偿高静医疗费、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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