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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合成系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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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老鼠”和“未来主义小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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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如果细心一点、耐心一点,剥除第一个故事的美丽外壳,抽丝剥茧,应该就能发现故事的真实内里:
    来到救生艇上的动物全都是傅三明一家。”
    “全都是傅三明一家?”
    菲儿如遭雷击,“你是说”
    “没错,傅三明的爸爸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所以他走路一瘸一拐的,这也就刚好对应上瘸腿的斑马。”
    江弦就像是个恶魔一样低声讲述着,“鬣狗是傅三明的哥哥傅三立,红毛猩猩是傅三明的妈妈,她坐着香蕉船来到救生艇,然后老虎是傅三明自己。”
    “轰。”
    菲儿感觉一个旧的世界在崩塌,与此同时,一个新的世界重新构建起来。
    “哥哥傅三立锯掉了爸爸的腿,用作鱼饵,爸爸伤重而死,面对妈妈的怒火,哥哥在和妈妈打斗过程中又杀死了妈妈,这激起了傅三明心底的恶,他一怒之下杀死哥哥.
    至此,傅三明的家人全部死去。
    他一个人在海上飘荡,在极度饥饿中,以家人的尸体为食,艰难度过了200多天,最终生存下来,他是那个最强大的老虎。”
    “神啊,请宽恕我。”
    听过这个故事以后,菲儿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栗了。
    “那老鼠呢?江,你还是没告诉我。”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菲儿。”江弦冷冷的说。
    “.”
    菲儿许久都没说话。
    他静静的思考着。
    如果动物们象征着的全部角色,那么还有哪个角色是一直被忽略的?
    菲儿忍不住回想起的末尾处,冈本先生问傅三明接下来的打算。
    傅三明说自己要去美国,在中国已经没有任何他留恋的记忆。
    真的没有嘛?
    菲儿回想一遍故事开头的部分。
    还有一个人物,对傅三明来说是那样的重要——
    傅三明的红颜知己兰馨。
    关于兰馨的片段是里最诡异的部分。
    傅三明分明是那样聪颖的一个人,他的记忆力极其超群,甚至能够背诵圆周率π小数点后200多位数字。
    可是关于兰馨,他说:
    “最后一天的事我全都记得,就是不记得道别的部分。”
    这太不合理了!
    一个记忆力这么超群,能把漂流的故事讲的那么仔细的人,会记不得道别的部分?
    别说傅三明了。
    就算是菲儿自己,那些和最重要的人的道别,他都会记得那么清楚。
    傅三明他结束漂流以后,获得巨额赔偿,此时他完全有能力从美国返回中国去寻找兰馨——这个世界上他最后一个珍视的人。
    可他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一个惊人的猜想很快出现在菲儿的脑海。
    如果兰馨已经不在了呢?
    如果故事的一切都反过来。
    傅三明根本没有和兰馨道别!
    他把兰馨带去船上,藏进救生艇里.
    菲儿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
    他记得中曾经提到过一个细节:傅三明夜晚碰到他的父亲给动物服用镇定剂,他的父亲解释说是为了防止动物晕船。
    可是傅三明为什么会在夜晚碰到他的父亲。
    是什么理由,让他夜里不睡觉,一个人独自离开客舱,来到存放动物的地方?
    菲尔很快又想到,老鼠在西方文化中,有偷渡者的含义。
    那么老鼠是谁,不言而喻。
    菲儿想起傅三明在海藻岛上还有一个细节,他把手上的红绳,解下来系在了植物根茎上。
    当时分手时女友兰馨亲自给他系在手腕上的红绳,已经被海水腐蚀成了白色。
    红色是喜。
    白色是丧。
    从红色到白色。
    这是否意味着两人的爱情结局惨烈和极致?
    我爱你,最终我吃掉了你。
    你真正成为我的手,化为我的肉我的骨.
    “咝。”
    菲儿忍不住打个寒颤,他强忍着心底的恐惧,忍不住叹服:
    “江,比起上帝,我想撒旦这个名讳会更适合你。”
    “菲儿,我还是那句话,作者只是把带到这个世界的人,如何理解,都是读者的权力。”
    又聊了几句,菲儿就告辞了,他的承受力没办法让他一下子接受太多的冲击,而今天这样的程度已经足够了。
    临走前,他问:
    “江,我们今天的交谈,我能写进文学评论里么?我是说在等你这篇发表以后。”
    “当然,这是评论家的自由。”
    “下午的讲座你会去吗?”菲儿又问。
    “什么讲座?”
    “在EPB大楼。”
    菲儿开口道:“听说是和未来主义有关,也就是美国佬经常说的科幻。”
    “科幻?”
    “没错。”
    菲儿开口道:“这是20年代开始他们美国杂志培育出来的一种文类,预测未来的科技和社会,总之我不太感兴趣。”
    “我可能会去听听,是谁来讲?”江弦和菲尔打听道。
    菲儿告诉他一个名字。
    江弦精神一振。
    “那我更要去听听了。”
    记了个时间,江弦在午饭后出门,坐上前往EPB大楼的校车。
    路途并不算近,有时候江弦会感觉,爱荷华市不像是个城市,反倒像是个超级大的大学。
    他在校车上百无聊赖,时而会有一些老外投来好奇的目光,毕竟在这儿他才是外国人。
    这时候,一段交谈吸引了他的注意。
    “弗雷克,你要去哪?”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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