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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合成系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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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双管齐下(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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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文摘》的编辑们,对许非的怨气达到了顶峰。
    完全可以说,整改的这一巴掌,就是许非扇到他们脸上的。
    这事儿那是越想越气。
    《读者文摘》分明和这个许非无冤无仇,居然给他们搞这么一出,让他们平白无故吃了这么大一个亏。
    这人也太欠了!
    可是他们又没这许非的任何信息,连个还手的招数都没有。
    编辑们骂骂咧咧,没想到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读者文摘》的编辑们很快又收到一封信,这封信来自香港,署名同样是《读者文摘》。
    为什么出现两个《读者文摘》呢?
    因为此《读者文摘》非彼《读者文摘》。
    这是美国的《读者文摘》。
    1922年创刊的一部月刊,之后陆续出版世界各国文字版,逐渐成长为全球读者最多的杂志。拥有48个版本,涉及19种语言,畅销于世界60多个国家。
    是世界上最畅销的杂志之一。
    在60年代,《读者文摘》的国际中文版创刊,在香港和宝岛省两地都有出售,首任总编辑是文豪林语堂的女儿。
    这个国际中文版的《读者文摘》,也少量的进入了中国内地,在内地发行。
    可惜水土不服。
    每期刊印数只有数百本,没产生影响力,也赚不了钱。
    甘肃的《读者文摘》,收到的这封信正来自于这个美国版的《读者文摘》。
    对方以遵守国际版权公约为由,禁止他们甘肃的《读者文摘》继续使用《读者文摘》这个名字。
    编辑部的人看完这封信顿时觉得天旋地转。
    先是被勒令整改,现在名字都不能用了?
    妈的,是不是触着扫把星了?
    不然怎么这些个糟心事儿就全都凑一起赶着趟来了?!
    “这个国际版权公约是什么东西?”
    “查过了,瑞士政府发起签署的公约,简单来说就是国际之间的版权保护,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作者的权益。”
    “主编,这怎么办?咱们难道改了杂志名?”
    “不能改!绝对不能改!”
    有编辑极力反对,“这个时候改名,等回头整改完,谁还知道我们是原来的那个《读者文摘》。”
    曹克己叹了口气。
    对《读者文摘》这个名字的来源,他可太清楚了。
    当初他和郑元绪准备办杂志,又不知道办什么,郑元绪有一个香港朋友给他邮来了几本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参考。
    俩人看完这本除了中国以外都很出名的文摘后,立马决定开抄。
    就这样,在美国《读者文摘》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甘肃兰州的《读者文摘》正式创刊。
    曹克己算是没想到,他们这个小杂志居然真的会进入美国《读者文摘》的视野。
    此刻听着同仁们苦口婆心,他也在斟酌着对策。
    名肯定是不能改的。
    和编委们商讨一下午,最后想出一个不讲武德的对策。
    香港《读者文摘》国际中文版编辑部。
    编辑们收到了甘肃的《读者文摘》来信,拆开一看:
    “《读者文摘》中文版的同志,你们好。
    我方已收到贵方来信,对于贵方所提出的要求,我们表示遗憾。
    我们国家并没有签署你这个国际版权公约,因而这份公约对我们没有约束力.”
    这封信内容总结一下,大意就是,中国没签国际版权公约,你们美国的《读者文摘》管不到我们甘肃的《读者文摘》头上。
    “无耻!”
    “太无耻了!”
    香港这边一帮编辑们咬牙切齿,却又拿甘肃的那些个家伙没什么办法。
    “等着吧,中国现在没加入世界版权条约,但总有一天会加入的。”有个编辑愤怒的说。
    另一个编辑也挥着拳头。
    “对,他们嚣张不了多久。”
    “他们最好一辈子别往海外发行!”
    “就是!”
    编辑们热烈的抨击着,角落里幽幽传出一个声音。
    “眼下还有个要紧事。”
    只见一名戴眼镜的年轻男编辑提醒,“前段时间,中国正式出台了《商标法》,这是内地的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律。
    我想,咱们应该赶在那些家伙前面,向内地的工商局申请《读者文摘》的书籍和期刊类商标。”
    申请商标?
    其余几名编辑眼前一亮。
    “妙啊!”
    “提醒的好!”
    “你很伶俐嘛阿D。”
    “这样好,商标是我们的,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这些家伙如果不想吃官司,就得老老实实的停止出版!”
    被夸奖的那名编辑挠挠头,一脸腼腆,道:“这也不是我自己想到的,是之前那篇向我们反应内地《读者文摘》的信里提到的。”
    “那人连这个都提到了?”
    其余几人听了顿感惊讶,不过没在这个细节上太在意。
    不管对方有着什么样的目的,放任一家完全抄袭自己的杂志社壮大,都是美国《读者文摘》无法容忍的事情。
    相较于香港,甘肃这边的反应就要迟钝的多。
    编辑们还沉浸在对许非的愤恨,以及劫后余生的庆幸当中。
    香港那边没再传来消息,他们心中大定的同时,收到一个来自工商局的电话。
    对方提醒他们赶快申请《读者文摘》的商标。
    不过杂志社的人法律意识不够,并没放在心上。
    和已经完成商业化的香港那边相比,内地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重不足,根本不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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