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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十万亿舔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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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9 姜丝可乐(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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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女友和方晴姐不喝酒,所以洪晓宇点了份饮品。
    也是本地的特色。
    姜丝可乐~
    尤其在冬天喝,更是绝绝子,暖身效果不比白酒差,而且还保健养生。
    “能喝么?”
    给女友的倒的时候没什么问题,可是当洪晓宇给方晴服务的时候,出了岔子。
    看向突兀出声的嫂子,洪晓宇不明所以,段雪莺也是目露疑惑。
    姜丝可乐,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是本省人,应该都是从小喝到大,有什么能不能喝的?
    可乐最近难道也塌房了?
    情侣俩奇怪,注意力全部放在李姝蕊脸上,因此并没有发现方晴眼睛陡然一颤。
    方晴下意识偏头,和情侣俩一样,望向身边的女人,可映入眼帘的,只是一张温煦的笑脸。
    “没事的,我们这都这么喝,消炎杀菌,而且还暖胃。”
    洪晓宇以为嫂子不是本地人,所以不懂,于是做出解释。
    李姝蕊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洪晓宇继续给方晴倒。
    方晴捧起温热的姜丝可乐,一言不发,默默喝了一口。
    作为本地人,她肯定懂。
    明摆着并无毒害嘛。
    给女友和方晴姐两位喝饮料的服务完,洪晓宇开始倒白酒。
    “嫂子,我酒量有限,方晴姐知道的,所以点到为止啊。”
    “男人,不能说不行。”
    洪晓宇愕然,旋即又有点羞涩了。
    “你应该学学你哥,不行也说行。”李姝蕊补充。
    这话、
    具体几层意思?
    洪晓宇不敢过多理解,赶紧把酒杯递过去,忍不住打探虚实,“嫂子这么能喝?”
    李姝蕊弧度荡漾,优雅迷人,让人完全窥不清深浅,“这不是见到你们,高兴吗。”
    话都说到这地步了,哪能再扭扭捏捏。
    洪晓宇扭头,“记得帮我请个假。”
    段雪莺乖巧的点头。
    李姝蕊满意一笑,“这才对嘛。”
    菜是已经上齐了,可她偏偏都不先动筷子,见所有人的杯子都满上,举起白酒,
    “先喝一个吧。”
    什么叫气势。
    这就叫气势。
    要是洪晓宇真能言出必践,就像之前下楼拿酒时说的那样自个先把一杯酒干了,肯定能反客为主,可是毫无疑问,他缺乏胆魄,或者说有自知之明。
    他哥说自己的理想是让父母欣慰、给子女荣耀,不是吹牛,可他是啊。
    这杯子三两三,一杯灌下去,他应该就躺地上了,这饭也不用吃了。
    当然。
    这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可是太丢脸。
    他可是英雄的弟弟!
    “走着!”
    洪晓宇把杯子高高举起,那是一个器宇轩昂,声音最大,结果杯子递到嘴边、酒水入口的时候,立马开始龇牙咧嘴,仿佛他喝的才是真正的毒药。
    “多少度?”
    他偏头,悄咪咪的问。
    “五十多吧,怎么了?”
    洪晓宇表情僵硬,缓缓嘶气,“没发现你喝酒这么利害啊。”
    “我们也没喝过几次酒啊。”
    好吧。
    是自己了解不够啊。
    撑死也就喝过四十度的洪晓宇意识到今天是场硬仗,接下来瞥见嫂子一口酒下肚毫无反应后,悄无声息的给自己也添了杯姜丝可乐。
    “姝蕊姐,尝尝,看看我们这儿的菜合不合你口味。”
    “嗯,一饱口福,也是我这次来江城的主要任务之一。”
    她们在说笑,可方晴却没有动筷,筷子捏在手里,心神不宁,刚刚那不着边际的三个字不断在脑海回放。
    能喝么?
    她是、什么意思?
    “方晴姐,怎么不吃啊?”
    坐在对面的洪晓宇注意到方晴的异样,下意识看了看桌上的菜。
    冷热菜都有。
    而且其中几道菜,就是专门冲着方晴姐的口味点的,譬如放在锅上热气腾腾的货菜,再譬如那盘炸胡椒炒肥肠。
    都说关系亲密的人,行为习惯性格爱好容易同质化,这一点他相信。
    表哥爱吃的菜,方晴姐基本上也爱吃,当然,反过来说也完全可以。
    夫妻俩在一起久了会有夫妻相是一个道理。
    “是不是开车开太久了,太累了?”
    李姝蕊目光也被吸引过来,关心道。
    方晴摇头,抿嘴笑道:“只是没那么饿而已,不用管我,你们吃你们的。”
    洪晓宇哪可能不顾及她,立马道:“炸胡椒炒肥肠,开胃最好了。”
    按道理说,自己比较偏爱的菜,小老弟这么说了,于情于理都会顺势夹一筷子,可方晴没有,她端起碗,拿起汤勺,看向清淡乳白的藕汤。
    “我喝点汤。”
    洪晓宇没放在心上,两位都不冷落,又冲李姝蕊笑道:“嫂子,我们这的藕汤也是一绝,还有这个菜,货菜,别的地方几乎吃不到,大杂烩,最开始是由过年没吃完的菜倒在一起演化而来的。”
    “我怎么感觉你们这儿就没有难吃的菜?”
    “哈哈,近期全国的美食小吃排行榜,我们沙城可是全国第一。”
    “嗯。你们沙城的鱼糕我吃过,你哥专门带去东海的,确实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提起这茬……
    不止她吃过,施茜茜也吃过呢,对了,兰佩之、端木琉璃同样吃过,还有施振华夫妇。
    噢。
    还是方晴买的,给邮寄过去的。
    多好。
    让父母欣慰,给子女荣耀是很久以前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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