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接受的最高限度。
让他十分难受。
“呼……”
李明长长吐出一口气,摘下眼镜擦了擦雾气。
他败了。
败得彻彻底底。
“余先生,您不去当经纪人,真是屈才了。”
李明苦笑一声,从公文包里掏出另一份备用合同,那是最高级别的版权转让协议。
“十万,加5%分成。但这5%仅限于唱片销售和彩铃,商演授权不能给。另外,刘同学要配合我们进行歌曲的宣传。”
这是他最后的底线。
余乐挑了挑眉,似乎对这个结果早有预料。
“成交。”
他拿起笔,在那份合同上龙飞凤舞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一刻,刘晓丽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几句话的功夫,十万块就到手了?
而且还是卖了一首“随便写写”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