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计划,是每年至少放出一到两部,既给自己留有其他写作的空间,也给读者回味和传播的时间。
这个写作速度算是很快了。
罗琳当年写完七部曲,也用了十多年的时间。
主要还是哈利波特已经有一个很成熟的休系了,所以林染只需要修改一下书里一些不合理的设定,然后再在原文上提升一下文笔,就可以了。
毕竟,哈利波特哪怕创造了一个销售奇迹,但也改变不了它本身没有太多深度和内核。
它不是《雪国》,不是《百年孤独》,不是那种能让你在深夜读完最后一页之后坐在黑暗中沉思半个小时的书。
某种意义上算是文学界里的快餐、汉堡堡。
销量自然不用说,世界各地都有卖汉堡的,口味更是没得说,只要是个人,那都能尝两口。
小孩喜欢,大人也不排斥,属于老少通吃的大众消费品,但你要拿它当主食,当成文学正餐,那肯定不行。
营养太单一,吃多了会腻。
不过这对林染来说,都不是问题,他的文笔有前面《雪国》和即将上市的《挪威的森林》在,都是有目共睹的。
到时候哈利波特刚上市的时候,肯定会被人批评他不务正业,自甘堕落。
但等到销量出来,自有大儒为他辩经。
懂不懂什么叫全能型写手啊?
懂不懂什么叫阳春白雪要有,下里巴人也不能少?
能写《雪国》拿布克奖,也能写《哈利波特》风靡全球,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只会一种路数的作家,跟只会做一道菜的厨子有什么区别?
“啧啧~”
想想那个场景,林染就觉得得劲,嘴里啍起了前世一句耳熟能详的鬼畜神曲:“你叉叉,唱日出,穷哈哈,唱日落,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
关晓彤也是惨。
演了部电影,这辈子这个黑历史都过不去了。
还没办法告,但凡法官来一句请出示原视频,她就得主动撤诉,跟申请调查原告的浏览器记录没区别,赢了官司,但也输了人生。
胡思乱想了一会,林染在椅子上坐直身体,拿来一个全新的草本,扭开墨水瓶,将大律师送他的蓝色钢笔吸满墨水。
然后先闭上眼睛,静了会气。
等找到感觉后,睁开眼,提笔就开始写。
“第1章大难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
……
这一晚,林染一口气写了差不多6000字,一直到凌晨两点,才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喝口茶,看会儿国外的月亮。
感觉也没比国内的圆啊!
小男人吐槽了一句,接着按照老规矩,从头开始,仔仔细细的再改一遍,力求每一段都写到最好,挑不出毛病。
改稿其实比写稿更费神,因为你要从创作者的身份切换到读者的身份,用陌生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刚写出来的东西。
他可是准备用这本书给自己“夏末”这个名字在全球文学界里进行加冕的。
你别管它有没有深度。
销量在那摆着呢,人民群众喜闻乐看的,那就是好书!
什么文学评论家的高见,什么学院派的审美标准,在几亿读者的用脚投票面前,统统不值一提。
莎士比亚当年也是给老百姓写戏的。
修修补补的又是一个小时,全部搞定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林染把笔一放,打着哈欠就往床上一倒。
拉过被子,闷头就睡。
“啧……”
小男人闭着眼睛咂了一下嘴。
贝姐这几天没来蹭被窝,大冬天的,被窝里少了一个恒温的美人抱枕,还真怪不得劲的。
要不同意给她续个费?
而且贝姐只要求睡觉,又没要求别的,属于低成本高回报的暖床服务……
带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林染沉沉地睡了过去。
……
次日。
吃过午饭,林染带着小兰,又去了伦敦图书馆。
不出意外,罗琳这个小少妇已经在昨天的位置等着了,看她旁边位置摆着书的样子,这是早早的就来占位了。
“夏……”
看到两人,罗琳眼睛一亮,想喊老师,但想到昨天的场景,又连忙改成挥手。
林染带着小兰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看着眼前这对这段时间经常活跃在英国各大报纸上的少年少女,罗琳哪怕到现在,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她昨晚回去一整晚都没睡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回想两人讨论魔法的场景,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把躺在婴儿床上的女儿折腾得够呛。
今天也是拜托朋友帮忙照顾孩子,一大早就来图书馆占位,想试试运气,看还能不能碰到偶像。
是的。
在还是萌新的罗琳眼里,刚拿完布克奖的林染,就是她心中的偶像。
想当初她选择写推理,除了是因为来钱快,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受到《嫌疑人X的献身》的影响,想要和那个神秘的夏末一样,一书封神。
“罗琳女士,又见面了。”
林染在她对面坐下,笑着打招呼:“昨天聊得很愉快,今天想着要不要继续,就来看看你在不在。”
罗琳连忙点头:“在的在的,我一大早就来了。”
知道林染真实的身份后,罗琳反倒没了昨天讨论魔法的热情,变得有些拘谨起来。
好在有林染这个老男人在,几句话就让这个现在还单纯的小少妇放下包袱。
“你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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