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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明星不想再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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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她没我不行(求月票)(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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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调整,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
    “歌厅确实不错,听说你十二点就回家,不少人笑话你是个孩子。”
    林叔叔哈哈一笑。
    话里边也透露出他调查过苏超的事情,并不是一无所知,你最好不要糊弄我。
    卡萨布兰卡的老板和他是朋友。
    他打听起来非常容易。
    “歌厅这种地方,唱唱歌还行,其他的就太乱了,我现在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又发了专辑,以后恐怕很难再去唱歌了。”
    服务员上菜的时候,苏超伸手去接了一下,正好露出腕间的劳力士。
    几乎是送到眼皮子底下,林叔叔一眼就看到了。
    差点倒吸一口冷气。
    原来是这块手表,大侄女还真舍得啊。
    报纸上说苏超被富婆送劳力士。
    看来还真没冤枉他。
    只不过,这个富婆是自家侄女,而且他们还是男女朋友的关系。
    林叔叔没有忽略苏超话里的广告公司,就笑着问道:“你还开了广告公司啊,内地的广告业务现在好做吗?”
    “内地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国企也在改制,广告市场潜力巨大,刚开业一个月就接了五单,总营收三百万左右。”
    做生意的人,聊起生意那绝对是相见恨晚啊。
    “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居然懂得这么多。”
    林叔叔之前还有点担心这小伙子是不是吃软饭的。
    现在就已经感慨大侄女慧眼识人了。
    “很多事情都是和梦梦商量着来的,广告公司我们两个都有参股,这一次来香江成立电影公司,本来我是打算也和梦梦一起做的,但是梦梦说叔叔您的生意正处于扩张期,就想着邀请叔叔一起投资电影……”
    梦梦爱我爱的死去活来,她没我不行。
    我和梦梦都没忘记叔叔。
    一番话说下来,林叔叔已经把苏超当侄女婿看了。
    就是有点儿可惜,这孩子才十八岁。
    1950年的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到1980年,就改成:“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倒是可以来香江结婚。
    这边规定了只要年满16岁即可结婚,但若年龄在21岁以下,则需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我不懂电影,但是投资一下还是可以的,只是在商言商,我还是想问一问你,这个电影属于商业电影图利的,还是属于文艺电影图名的,你得让我投的明白。”
    林叔叔既然已经认定了侄女婿,说话也就不再拐弯抹角。
    “叔叔你放心,公司才刚开始起步,肯定要活下来才会考虑艺术的事情,我目前手里掌握的两个剧本,都是为了卖钱才创作出来的。”
    苏超表现的非常清醒。
    “这样一来,就是我这个当叔叔的占你们(小两口)便宜了,哈哈~”
    林叔叔心情非常好。
    当下就拿出支票簿,写了一张一百万港币的票据出来。
    当然,支票这东西兑换没那么简单。
    兑换的时候,银行会核对支票本购买时的预留印鉴,还有银行柜台人员会进行笔迹比对,更关键的还会和出票人进行电话确认。
    而且伪造这玩意判刑非常重。
    一般很少有人像《猫鼠游戏》里那么冒险。
    那部电影应该还没有出现。
    不过电影是根据真实故事编写的自传改编而来,外人很难去启动该项目。
    但是无论如何,林叔叔直接给支票,甚至都没有签协议留收据,足以说明他对苏超这个“侄女婿”的信任了。
    这样一来,苏超就有六百万了。
    银河映像一百万,是苏超用“两条腿走路”的概念说服韦家辉争取来的。
    刘得华的四百万,其中两百万是刘得华的投资,两百万是苏超借的。
    现在林叔叔又给了一百万。
    主演片酬并不高的情况下,六百万已经足够做出来《野蛮女友》,而且还能富裕出一些用来做宣传。
    林叔叔和苏超告别,回到家就打了林知梦的电话。
    “小梦,你找男朋友的眼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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