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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林,从刀剑砍到枪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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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9章 文法之乱5(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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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牙宗法锤一敲,宣布道:
    “强骨,犯有包庇罪、徇私枉法罪,间接杀人罪,组织黑恶势力罪。
    因你强骨本人为法律工作者,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牙棕的法锤狠狠一敲,强骨及其逼死人类商人的野猪人商人,全都被判处死刑,收押等待三个月后处决!
    法槌重重敲下,惩戒军抗议,以及强骨法官徇私枉法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
    然而这次事件,能被后人冠以文法之乱的称呼,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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