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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宗主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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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超过十。
    一个大骑士如果算上装备,战马,技能,士气等等,对上一百个普通人都很轻松,而他们这些雇佣兵普通的能力只有三到四,也就是骑士侍从的能力。
    很少有雇佣兵会想着去驯服魔火鳄,因为一般的雇佣兵根本不是魔火鳄的对手,只能被魔火鳄吃掉,大骑士倒不会害怕魔火鳄,但到了大骑士级别的又何必要跑来火焰平原冒险呢?如果效忠国王,一名大骑士最少也能封爵,或是在军队里当个五百人的大队长。
    这种种原因导致了魔火鳄坐骑的稀少,现在查尔斯居然看到一个女巫把魔火鳄给驯服了,查尔已经猜到刚才女巫们对魔火鳄拳打脚踢应该就是在驯服魔火鳄,这种手段简单粗/暴也有效,不过几乎没有人能用,毕竟杀死一头魔火鳄比压制它更简单。
    首先驯服魔火鳄的是妮可,有了第一头魔火鳄,第二头就顺理成章了。
    查尔斯没舍得走,就在边上看着女巫们把十来头魔火鳄一一驯服,眼里的羡慕真是掩都掩不住,这可是十来个大骑士级别的坐骑,光是它们,已经足以横扫整个火焰平原以及黎明镇了,如果他们迅豹佣兵团有了十一头魔火鳄,不,只需要一头,那么猎豹佣兵团算个毛啊。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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