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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桌!发疯!不当血包后全家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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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再也不见(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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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子脾气这么大,以后谁敢要啊。”
    “秀芳也是可怜,养出这么个女儿。”
    林晚晚一条条翻上去,翻了大概五分钟。
    全都是对她的指责,对赵秀芳的同情,对林大宝的惋惜。
    没有一个人问:晚晚为什么会这样?
    没有一个人想:这个温顺了三十年的女孩,为什么突然疯了?
    她退出聊天界面,点开输入框。
    手指在键盘上悬停。
    她该说什么?
    道歉?解释?还是继续沉默?
    不。
    她不想道歉,不想解释,也不想沉默了。
    她要说话。
    说那些憋了三十年的话。
    她开始打字。
    一个字一个字,打得很慢,但很坚定。
    “各位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兄弟姐妹:
    我是林晚晚。我在弟弟订婚宴上发了疯——扣了红烧肉,掀了桌子,剪了他的球鞋。
    你们大概都在骂我。但有些事我必须说清。
    三十年里,我一直是‘姐姐’。三岁让奶瓶,七岁让零花钱,十岁从卧室被赶到阳台隔间,一住十二年。
    我‘懂事’到放弃重点高中、放弃喜欢的专业;工作七年,工资卡在妈妈手里,每月只留一千五。他们说我存款是嫁妆,却为弟弟结婚拿出二十万。
    三十二岁,我被催婚几十次。弟弟说:‘姐你快嫁吧,彩礼能帮我凑首付。’
    我最恨的不是重男轻女,而是他们从未把我当人。我只是工具——照顾弟弟、赚钱养家、为他铺路。
    今天我终于疯了。如果一个家让女儿活成奴隶,还配叫家吗?如果一个妈把女儿当提款机,还配当妈吗?
    从今起,我不再是林家的女儿、林大宝的姐姐。
    我是林晚晚,一个决定为自己活的女人。
    我不道歉,也不回头。前路哪怕荆棘,至少是我自己的选择。
    再见。
    不,是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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